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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后还想二次报销 一被告因骗保获刑

来源:江海晚报
2022-11-18 07:41

引题: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引题)

工伤赔偿后还想二次报销(主题)

一被告因骗保获刑(副题)

晚报讯 母亲在打工时烫伤,用工单位也赔了钱,但子女却钻空子替母亲谎报医保,妄图进行“二次报销”,最终将自己送上被告席。记者昨天了解到,如皋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郑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2021年3月,郑某的母亲张某在一家养猪场工作时不慎烫伤双手双脚,郑某赶忙将母亲送到医院就诊。张某住院治疗20多天,共花费23000余元。看着病床上痛苦呻吟的母亲,郑某愤而报警,要求养猪场的老板岳某赔偿。后郑某和岳某签订调解协议,约定岳某赔偿住院费、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共计28000元。岳某当天履行完毕。

拿到赔偿款后,这件事本该到此为止。但2021年5月,郑某偶然间翻看母亲的病历本时,发现上面竟没有记录母亲是在养猪场工作时受的伤。曾做过保险的郑某明知工伤不能报医保,但看着手头的病历本,他心生一计:既然工伤未被记录,那是不是可以再走医保进行“二次报销”呢?他立即带上母亲来到当地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处,并私下叮嘱母亲,假如有人问是怎么受伤的,就说是自己在家烫伤的,不然不能报销。

郑某替母亲申报社会医疗保险金时,当被工作人员问及是否曾报警、呼叫救护车时,其做贼心虚,害怕工作人员通过报警记录得知烫伤的真正原因,就自作聪明地隐瞒了报警事实。2021年6月,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处工作人员到郑某家中调查时,母亲按照儿子的叮嘱,谎称自己是在家中烫伤的。因母亲不识字,郑某帮其办理了所有手续,骗得医保13000多元。

如皋法院审理后认为,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用工单位已向其母亲履行赔偿责任的事实,虚构母亲系在家中被烫伤的事由,骗取医保,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最终,法院作出如上判决。(通讯员徐双美 钱茜 记者王玮丽)

责任编辑:尹文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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