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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我在我思丨愿那些奔波的身影有更美好的明天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2022-09-21 07:53

【现场·我在我思】

原标题:愿那些奔波的身影有更美好的明天

甘皙

“多劳多得,但不敢休息,休息和收入不能兼得。”两年前,我采访在河北石家庄工作的快递小哥邢晓磊时,他坦言在计件收入下,这个行业的工作状态令人忧虑。这也是我采访过的很多快递小哥的共同处境。

最近,媒体聚焦“快递小哥有了集体合同”一事,我又想起邢晓磊——有了集体合同,他们的担忧会缓解一些吗?集体合同给他们带来了什么?

拨通电话后,意料之中,他对集体合同表达了欢迎,“应该是件好事”,但意料之外的是,他直言,很多快递小哥的收入远超2400元,因此不太清楚约定这个最低工资标准的意义是什么。

近年来,快递小哥工作强度大、劳动时间长、社会保障不足、流动性大的问题日益突出。行业竞争无序带来的低价竞争、随意差评罚款等现象,也让快递员的收入无法得到应有保障。同时,由于用工灵活、层层外包等新就业形态的特殊性,对相关从业者来说,现行的一些法律法规还存在不适用和不匹配的情况。

如此现实语境下,去年7月,全国总工会、国家邮政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提出要制定《快递末端派费核算指引》和《快递员劳动定额标准》,建立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近期,山东威海、福建福州、河北石家庄、江苏苏州等地快递员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就是上述意见的落实。

鉴于不少人对集体合同“应该是个好事”的模糊认识,有必要厘清它的积极意义:以用工单位和劳动者签订集体合同的形式,将劳动者的权益保护事项合同化,是有效可行的保护方式——集体合同具有强制性,签订集体合同不仅可以帮助企业制定更加规范的劳动报酬制度,增强工资福利制度对员工的激励性,还可以在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同时提升其工作获得感。

相对于宏观层面的意义,集体合同对奔波在路上的快递小哥提供的保护更加具体可感。比如,以快递、外卖行业为代表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存在超负荷工作、工伤保障缺位等共性问题。随着最低工资标准等内容写入集体合同,这些问题有望在未来逐步得到解决。

不少专家指出,要通过法律法规,降低员工的劳动强度,落实八小时工作制,保障其休息休假权;以工伤保险为重点,推进相关企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细化奖惩条例,不再简单以罚代管……这些建议正在逐渐成为现实:今年3月,有电商集团通过集体协商形成集体合同,对劳动者额外提供一定保额的补充意外伤害保险,覆盖职工约31.8万人;近日,某大型外卖平台企业在北京举行骑手恳谈会,明确具体的专项行动和措施,惠及全市4万名骑手……

作为一名长期关注快递行业的记者,我对该行业的变化有着切身感受。一方面,这一行业在经历了几年高速发展后正寻找着高质量发展之路;另一方面,媒体、公众对从业者的关注逐渐从“月入过万元”向权益如何保障等方面转变。现实中,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逐渐形成了良性循环。

看到这张越织越密的权益保障网,我感到振奋,而作为朋友,我由衷地为快递小哥们感到高兴。相信随着方方面面的重视与努力,随着越来越多的政策、措施的“庇护”,那些奔波在大街小巷的身影一定可以拥有更美好的明天。

责任编辑:宋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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