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都会确定下一年农村工作的重点。2018年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将“遵循农村发展规律,扎实推进美丽宜居农村建设”作为2019年农村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
党的十九大确定了农村振兴的战略,生态宜居是农村振兴的重要目标之一。2018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出了明确的目标。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农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明确提出,农村人居环境问题,特别是垃圾、污水和厕所是人居环境的短板,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治理。
垃圾、污水和厕所的治理之所以紧迫,一方面因为随着生活水平提高,农村居民对垃圾、污水和厕所治理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另一方面也是因为,随着农村经济发展,环境污染问题有可能越来越严重,治理的难度和压力会越来越大。
传统的农村,垃圾、污水和厕所都不构成严重的环境问题。那个时候垃圾很少,而且大多是有机的垃圾,基本无需单独处理。灶灰、菜叶只管扔到猪圈,自然成为肥料,少见的一些玻璃瓶、塑料袋,都是舍不得扔,要反复使用。污水更是很少,特别是在干旱地区,要走很远才能人挑驴驮运取回来一点水,哪有什么生活污水,甚至洗脸水还要喂牲畜。人畜的排泄物更是宝贝,要用于肥田。
后来,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使农村的垃圾、污水和厕所成了严重的环境问题。比如大量工业产品下乡,带来了远远超过农村承受能力的垃圾,特别是塑料垃圾,不管是电商送货的包装,还是扔掉的废弃用具,都有大量塑料难以处理。农民上楼和集中居住,使厕所和污水问题变得越来越严重,严重地影响了农村环境。
一方面是农村人居环境问题日益严重,另一方面农民的生活质量要求在不断提高。过去农民自己养猪,也习惯了猪圈的臭味,甚至一些地方人畜混居,楼下是牲畜的棚圈,楼上就是人住的地方,也相安无事。现在,很多农民特别是受城市影响的年轻人,越来越不能容忍过去的居住环境,有些富裕起来的农民有了新房子,更希望有个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
环境的变化和人们要求的变化共同作用,使得农村人居环境的整治变得刻不容缓。为此,中央和各级政府增加了人居环境整治的资金投入,将农村人居环境的整治作为农村振兴的重要任务,这是非常及时和必要的。不过,有了资金投入和政府的重视,并不意味着就能实现目标,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要特别注意避免走过场和形式主义。
农村环境整治要避免简单地照搬城市的人居环境整治方式。农村居住分散,人口密度较小,这就要求在农村环境整治中要适当的采用分散整治技术。比如许多山区和距离城镇较远的地区,通过远距离修建管网将污水集中处理就不是一个好的办法,而应当适应当地的条件,采取一些生物技术,进行分散的处理。
厕所的情况也类似。厕所革命的关键是实现粪污的无害化处理,以及作为肥料重新还田,因此要因地制宜,采取适合当地的技术,实现粪污的资源化治理。由于农村基本上没有消纳现代工业垃圾的能力,那么农村垃圾治理就不仅仅要从末端治理,比如垃圾分类和垃圾减量,也可以从前端治理,减少进入乡村的现代工业垃圾。总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能简单照搬城市的治理方式。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特别防止出现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由于设施建设往往有资金保证和各种检查验收,所以在建设阶段,各地都有积极性,但是设施建立以后,需要持续的运行和管理,这就需要资金和人员的保证。一些地方因为缺少管护维修资金,以及没有专门人员进行管护,建成的设施难于持续运行,最后导致许多环境设施不能持续发挥作用。因此在人居环境整治之初,就要考虑到后期的运行问题,包括资金、人力和制度如何筹措和组织。
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最重要的是如何保证农民的主体地位,要让农民觉得,环境整治是他们自己的事情。不管是政府投入环境整治,还是与企业资本合作,最终目的都是使当地村民受益,而要保证当地村民受益,在实施整治之初就要充分征求农民的意见,尊重农民的意愿,满足农民的需求。在整治启动之后,也需要村民的不断参与,建立和完善村规民约,使农村的人居环境不断改善。
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目的是为了农民,更要依靠农民,不仅让农民在人居环境整治中受益,更要让他们行使权利和承担责任,如此方能实现农村人居环境的持久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