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 据交通运输部官网23日消息,为充分展现广大出租汽车司机风采,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加强交通运输行业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交通运输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决定开展“2021年最美出租汽车司机”推选宣传活动。推选宣传活动从2021年7月开始,至2021年11月结束。
推选宣传活动面向全国出租汽车司机(包括巡游出租汽车司机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司机),所推选的出租汽车司机应当从事出租汽车服务满1年及以上。其中,优先条件包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承担医护人员或社区群众应急运输保障任务、参加公益活动作出突出贡献;获得地市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积极参与爱心志愿活动,在驾驶工作岗位中有突出事迹及其他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有突出成绩;获得驾驶技能类竞赛奖项、拥有技术发明创新;受到地方人民政府或行业嘉奖或媒体报道,如见义勇为、舍己为人、拾金不昧等行为。
通知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工会组织要发动当地出租汽车企业(包括巡游出租汽车企业和网约车平台公司)、出租汽车司机积极参与推选活动,推选的候选人材料经审核后逐级汇总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本地省级总工会遴选后报送至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每省份所推选的候选人原则上不超过10名。中国出租汽车暨汽车租赁协会、中国道路运输协会要积极组织参与推选活动,对推荐候选人材料认真审核遴选后,报送至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所推选的候选人原则上不超过10名。社会公众也可推荐符合条件的先进人物,经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工会组织审核同意后,将推荐候选人材料直接报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2021年9月,活动组委会根据推选标准,组织专家从推荐人选中,选出100名“2021年最美出租汽车司机”,在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中华全国总工会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工人日报》《中国交通报》以及中工网、中国交通频道、中国交通新闻网、中国交通报官方微博微信、交通强国APP等新闻媒体和平台,集中宣传展示“2021年最美出租汽车司机”的事迹,并设置网络投票进行评选。活动组委会将综合专家评分、网络投票、媒体评分、诚信指数等因素,评选出十大“2021年最美出租汽车司机”。
2021年11月,交通运输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审定“2021年最美出租汽车司机”和推选宣传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名单,在全行业广泛宣传出租汽车司机的先进事迹;组织新闻媒体对十大“2021年最美出租汽车司机”跟踪报道,制作人物专题片,进行持续深入的采访报道。
交通运输部官网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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