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二季度拒收人民币现金处罚情况 18家单位被罚 - 时政 - 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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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二季度拒收人民币现金处罚情况 18家单位被罚

来源:中工网
2021-07-23 07:50

  中工网讯 据中国人民银行官网消息,2021年二季度,人民银行依法对18家拒收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处罚金额从1000元至10万元人民币不等。被处罚的单位包括公共服务机构、医院、景区、停车场及保险公司等。

  这些违法事实包括拒绝公众使用人民币现金购买商品、拒绝公众使用人民币现金点餐、拒绝公众使用人民币现金支付停车费、拒绝公众使用人民币现金缴纳加油费、拒绝公众使用人民币现金缴纳保费等。

  人民银行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要求,坚持宣传引导与严肃惩治相结合,持续推进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工作。对核实为拒收人民币现金的,人民银行将依法处罚并定期予以曝光,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

  人民银行提醒,社会公众遇到拒收现金行为,可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进行维权。广大经营主体应强化法治观念、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诚信经营、尊重公众支付选择权,提升服务、共同打造现金和谐流通环境。

中国人民银行官网截图

责任编辑:迟语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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