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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河东区总:工资协商要约首次与职代会联动
//www.workercn.cn2018-04-08 09:47:30来源: 中工网--《天津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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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总工会推进落实《天津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

工资协商要约首次与职代会联动

  本报讯 记者从河东区总工会获悉,区总工会针对新时期工资集体协商面临的新形势新特点新任务新要求,将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与首次职代会工作相结合,在全区各类企业、区域、行业、楼宇全面依法集中开展工资协商要约行动。

  要约行动的有效推进和职工各项权益的有效保障离不开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今年,区总工会及时制定下发全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和首次职代会文件,要求基层工会将首次职代会与企业集中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结合起来,按照《天津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把职代会审议工资集体协议文本作为一个重要前置条件,通过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现工资集体协商要约率的提升。同时,基层工会进一步加大对《劳动合同法》《天津市企业职工民主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和推动力度,进一步明确职代会职能,规范职代会程序,发挥职代会作用,切实保障职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

  据了解,河东区各基层工会就职工最为关心的劳动定额、工资报酬、津贴补贴、奖金福利、休息休假等问题,有目标地开展集体协商集中要约活动,同时加强调查研究和对企业分类指导,做到融得进、谈得通、与企业产生共鸣。各基层工会及时将要约书和区三方联合制作的工资协商要约提示函一同发放到区域、行业、楼宇和企业,按照集中要约、分步实施原则,各企业、区域、行业和楼宇结合各自实际,都以各种方式积极应约,商定具体签约日期,做到要约、应约同步推进。

  另外,区总工会成立专项工作组,充分利用专职协商指导员力量深入各街道、行业、园区、楼宇和企业,对要约行动重点、难点进行调研走访、指导服务,并指导各单位首次职代会的筹备开展,抓好年初职代会的召开和职代会各项职权的落实,确保要约行动有效开展,维护企业广大职工的合法劳动权益,让广大职工最大限度地分享发展成果。(记者 马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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