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发布通知
建立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价格形成机制
《工人日报》(2025年01月22日 03版)
本报讯 (记者于灵歌)1月20日,国家发改委、国家数据局对外公布《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试行)》《关于建立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以下分别简称《管理办法》《实施规范》《通知》)三份政策文件。
国家发改委、国家数据局有关负责同志介绍,本次出台的三份文件中,《管理办法》明确了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的基本要求,形成全国一体化的公共数据资源登记体系,为建立公共数据资源底账、提高公共数据资源可用性奠定基础。《实施规范》着眼建立国家层面统一的制度环境,明确授权运营应把握的主要原则和实施路径,是推动公共数据资源价值有序释放的重要保障,为规范化开展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提供指引。《通知》基于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机制的特点,旨在通过建立符合公共数据要素特性的价格形成机制,更好促进公共数据资源运营机构健康规范发展。至此,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1+3”政策体系初步构建完成,有助于进一步激发供数动力和用数活力,更好发挥公共数据资源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中的先导作用,引领带动全社会数据资源融合应用,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