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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24年02月27日 星期一

武汉武昌区总工会联合多方力量建立“1+3+N”劳动争议调处机制

“四情调解法”打造维权服务新模式

本报记者 张翀 本报实习生 陈燕语 本报通讯员 夏晓琳 夏巨波
《工人日报》(2024年02月27日 01版)

“吃透案情”“融入真情”“拉近感情”“互换心情”……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总工会积极推进“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机制建设,创新打造“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一揽子解决”工会维权服务新模式,建立“1+3+N”劳动争议调处新格局,有效将调解、仲裁、诉讼、监察、法律援助等职能进行系统集成。近4年来,通过“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机制,诉前调解成功劳动争议1255件、诉中调解成功劳动争议1175件,平均调解用时11.5天。

2023年底,武昌区“诉调对接化解劳动争议工作法”入选中央政法委评选的全国“枫桥式工作法”。

建立“1+3+N”劳动争议调处新格局

“谢谢你们这么快就帮我解决了难题,这下心里踏实多了……”2023年11月24日,在中建三局总承包公司“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工友张朝均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露出了舒心笑容。

2021年12月,张朝均在位于湖北鄂州的某工地项目做外架工,与劳务公司在工资待遇标准方面存在争议,多次沟通无果。2023年11月,张朝均前往项目总承包单位中建三局总承包公司寻求解决办法。

中建三局总承包公司“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的调解员立即核实张朝均诉求,根据其情况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并及时与湖北璇佳建设劳务有限公司联系。经过调解员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核定争议金额,制作调解书双方现场签字确认。

这是武昌区总工会“法院+工会”诉调对接体系的一次生动实践。按照“系统性、集成式、规范化”的工作目标,武昌区总联合区法院、区人社局、区司法局等多方力量,成立劳动争议调解机构,建立“1+3+N”(工会+法院、人社、司法3个部门+多个驻企、驻家工作站)劳动争议调处新格局。

2019年7月,武昌区在湖北省率先开展“法院+工会”劳动争议多元化解试点工作,同年8月挂牌成立“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按照“1+2+3”模式配备人员,由1个法院劳动争议专业审判合议庭、2名工会调解员、3个专业社会调解组织共同组建多元化、专业性的调解队伍。2023年10月挂牌成立“人社+工会劳动争议裁调对接工作室”,从工会、人社、法院三方以及优秀调解团队中选聘4名调解员参与裁调对接具体工作。

为进一步整合裁调、诉调对接机制力量,武昌区总、区人民法院、区人社局、区司法局成立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处中心。先后制定了《关于开展劳动争议诉调对接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劳动争议案件诉调对接工作补助发放办法》《关于推进“人社+工会”劳动争议裁调对接工作方案》《关于建立武昌区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处中心的意见》,编印了《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工作手册》,从工作原则、工作方法、工作流程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努力推动形成化解劳动争议的合力。

“四情工作法”真情调解

在多年的实践中,武昌区“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逐步探索形成了以“吃透案情”“融入真情”“拉近感情”“互换心情”为标志的诉调对接“四情工作法”。坚持把吃透案情作为做好劳动争议调解的基础;坚持把融入真情作为调解员有效开展工作的关键;坚持把拉近感情作为处理纠纷工作的核心;坚持把互换心情作为快速达成和解的路径。

武昌区总“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相关负责人表示,调解工作中,首先要深入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在了解中,重点把握“听、看、想”。听是指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的陈述;看是指在倾听的过程中,仔细观察双方的面部表情与言谈举止,判断双方当事人的内心活动;想是指对双方当事人倾诉进行归纳性总结,判断发生争议的前因后果等。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调解方式,为调解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

该负责人表示,调解在正确适用法律的同时,站在双方当事人的立场上考虑问题,兼顾双方的利益。同时,在调解中,工会调解员时常以当事人的“兄弟姐妹”的身份给出自己的调解方案,通过多问候、拉家常等方式增进双方之间的了解和信任。一方面给双方当事人讲述对方现状与实情,从情感上争取理解。另一方面在当事人固执己见时秉持法理、条分缕析地讲解法律规定。这种情理兼备、张弛有度的调解方式,让双方当事人在充分了解实情的基础之上,权衡利弊,从而愿意各让一步,达成一致。

“换位思考,理解对方的心情和需求才能达成共识。”采访中,武昌区总“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相关负责人表示,调解要通过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理解对方的难处和需求,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解决问题。

一套工作机制力促调解

在多年的实践中,武昌区总还建立一套有力的工作机制作为保障。他们建立了劳动争议案件调解前置机制。对未经调解,当事人直接申请裁判的劳动争议案件,法院、人社等部门建议当事人先行调解,以书面的《调解建议书》形式交由当事人签署明确意见。当事人同意先行调解的,暂缓受理争议,一案一函向诉(裁)调工作室出具《委托调解函》,委托诉(裁)调工作室调解案件,同时移交相关材料,工会调解员及时介入,依法尽快调解,确保劳动者更快更便捷地得到应得的利益。

同时,建立调解与裁判有效衔接机制。设立快速转审程序,对工会调解员调解未果且当事人坚持要求立案的,调解员即刻将全部卷宗材料移交立案,对在调解过程中形成的送达地址确认、无争议事实等材料,以及关于当事人调解意愿的评价,可以在诉讼或裁判阶段使用。快速转审实现了调裁诉无缝衔接,充分利用裁诉前调解工作成果,节省裁判资源,减少当事人的诉累。

他们还建立了工会调解全过程覆盖机制。工会调解深度介入劳动争议案件调解全过程,按照委派调解、委托调解和协助调解3类方式,全面覆盖诉(裁)前、诉(裁)中、诉(裁)后不同阶段,积极引导劳动争议案件双方通过调解、和解等方式解决纠纷,加快案件审理进度。达成调解协议后,法院依法及时予以确认,强化工会调解员调解功能。

武昌区总还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事后回访跟进机制。为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工作室建立劳动争议调解事后回访跟进机制,为涉案职工做好释法答疑、心理疏导,督促调解双方尽快履行调解协议,尽最大可能避免履约反悔和强制执行情况的出现,真正实现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构建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实现企业和劳动者双方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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