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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22年11月26日 星期一

两部门发文推动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举报奖励工作

《工人日报》(2022年11月26日 02版)

本报北京11月25日电(记者王维砚)为进一步适应基金监管新形势,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鼓励群众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共同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近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联合制定《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3年1月1日正式施行。

据悉,《办法》在2018年11月印发的《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基础上进行修订,是《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的配套文件,共15条,规定了举报奖励制度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以及奖励的原则、条件、标准、发放、领取、兑付、收回等内容。

《办法》明确,把针对所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举报纳入奖励范围,并结合各地实际情况,规定按照案值的一定比例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同时,将奖励金额上限由10万元提升至20万元,并设置了最低200元的奖励金额下限,充分发挥奖励激励作用,积极鼓励、引导群众参与社会监督。

为方便群众举报,《办法》指出,各级医保部门对外公布了互联网、电话、传真、邮寄等多种举报渠道,举报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选择任何一种途径进行举报,均符合领取奖励的基本条件。此外,为配合《办法》颁布实施,国家医保局在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开发运用了举报投诉管理系统,该系统已在河北、浙江、江西开展试点,条件成熟后将在全国推广使用。

据悉,目前,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建立了相应举报奖励制度,各级医保部门先后奖励举报人2570余人次,发放举报奖励近500万元,根据相关群众举报线索查实并追回医保违规金额1.5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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