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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22年07月21日 星期一

北京二中院“放水养鱼”为中小微企业解忧纾困

《工人日报》(2022年07月21日 07版)

本报讯 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一起执行案件中,以“放水养鱼”方式帮助企业恢复经营,为中小微企业解忧纾困。

涉诉食品公司是一家以销售果蔬零食为主的小微企业,持有知名商标“G某”。受疫情影响,食品公司未能如期完成收益目标,某投资公司作为投资方根据合同约定和胜诉仲裁裁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标的额700余万元。案件执行过程中,法院发现,该食品公司虽然是小微民营企业,但其持有的“G某”注册商标具有较高市场知名度。如果此时查封该食品公司相关账号(户),将其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等,食品公司将立刻无法维持基本经营,极有可能破产。同时,该公司“G某”品牌的确具有较高价值,线上销售尚能营利。

针对上述情况,执行法官认真向申请执行人分析情况,希望投资公司给某食品公司“辗转腾挪”空间。同时告诫被执行人,若想继续经营就必须拿出诚意,在能力范围内积极分阶段偿还。最终促使申请执行人某投资公司与被执行人某食品公司达成和解。近期法官跟踪督促发现,食品公司经营状况已经大为改善,欠款清偿能力获得了极大提升。

法官姬雷表示,“放水养鱼”模式,适用于资金紧张但仍积极运作经营、不恶意逃避还款义务的企业。依法适度采取“放水养鱼”式执行措施前,对被执行企业的经营状况应该进行全面的评估,避免善意文明执行措施被个别企业投机取巧利用。“放水养鱼”不是一放了之,彰显执行温度的同时,做好“放水”全过程的督促跟踪。(任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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