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青海省总工会、省人社厅、省工商联、省企业联合会等单位举行2026年青海省“共商共创、和谐同行”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启动仪式,推动已建工会企业普遍开展集体协商,其中百人以上企业单独签订集体合同率动态保持在85%以上,深化平台劳动规则和算法协商,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协商常态化、制度化。

在集中要约行动中,青海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指导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围绕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分配形式、加班工资、技术工人薪酬激励等深入开展协商。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的企业,重点就轮岗轮休、薪酬调整等事项开展协商,推动企业和职工共渡难关。技术改造升级、业务转型等企业,重点就调整岗位、适岗培训等事项开展协商,尽量将职工安置在企业内,不裁员、少裁员。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重点就工资增长、工作时间和休息、带薪休假、补充保险和福利等内容开展协商。
同时,青海推进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推动各地主导产业、重点发展行业和产业集聚的工业园区、产业园区、街道乡镇等,通过协商确定区域内相关行业劳动定额、最低工资、工资增幅等。推动保安物业、绿化环卫、公共交通、住宿餐饮等工资水平较低的行业,围绕行业最低工资、加班工资支付标准、工资调整幅度、津补贴标准等开展行业协商,建立与行业发展相适应的工资制度。探索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企业在规范用工、劳动报酬、技能等级认定等方面协商共决、标准互认、待遇衔接,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共建。

此外,青海深化平台劳动规则和算法协商,组织开展环卫工人工资集体协商。聚焦订单分配、收入与抽成、工作时长与休息、时间预估与路线规划、考核与奖惩规定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重点关注问题,以头部平台企业为重点,以劳动规则和算法为核心开展集体协商。在全省环卫行业组织开展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充分考虑环卫工人劳动强度、工作条件等因素,在高于本地法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协商确定行业最低工资。
依据《青海省技能人才最低工资集体协商合同示范文本》,在集中要约行动中推动技术人员工资集体协商。聚焦技能激励,推行能级工资、技能工资协商,把技能等级、创新成果、岗位职责、绩效贡献与薪酬挂钩,实现“技高者多得、多劳者增收”,建立起一套与技能水平、职业资格等级相匹配的市场化工资分配制度,助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
启动仪式上,青海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向全省各相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广大职工发出倡议,希望用人单位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响应协商要约,广大职工理性表达诉求、主动参与协商,携手共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工人日报客户端记者 邢生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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