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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屋要过户,前妻不配合咋办?

来源:中工网
2022-09-04 12:45

夫妻离婚后,一方却无视协议霸占房屋,赖着不过户,该怎么办?9月2日,记者从广元市利州区法院获悉,该院执行局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成功执结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

2015年6月,李某、王某夫妻二人共同向银行按揭贷款30万元购买一套商品房,总价款47万元。

2017年2月,二人在民政机关登记离婚。当时双方协议约定该房归丈夫李某所有,剩余按揭款由李某偿还。2018年,双方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书。

2022年1月,李某将银行按揭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于是按照最初的离婚协议,李某找王某协商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料对方却表示,房屋当初自己也出钱了,又住了这么多年,自己住习惯了,于是拒绝过户要求。李某气不过,于是一纸诉状将王某诉至广元利州区法院,要求对方搬出房屋,且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因为离婚前,双方有过协议,在法官主持下,双方再次达成调解协议,该房归李某所有,王某自愿在2022年7月前配合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至李某名下。但不料期限届满后,王某仍然推诿,表示自己愿意配合,但是因为工作忙,没时间去不动产中心办理登记手续。李某于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今年7月15日,广元市利州区法院立案执行。执行法官向王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履行配合过户义务,王某虽口头答应协助办理,但实际上仍置之不理。

7月22日,广元市利州区法院向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该单位协助将涉案房屋产权由二人共有强制变更登记至李某名下。8月31日,一切手续办理完毕,李某在执行法官的帮助下,已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据四川工人日报消息 通讯员胡兴聪 四川工人日报记者向晓文)

责任编辑:郭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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