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0日,孙某入职苏州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全职从事骑手工作,但双方并未签订劳动合同。该公司是某平台配送业务合作商,为孙某购买了商业保险,其法定代表人也通过转账来支付工资。孙某在配送外卖发生交通事故,在申报工伤的过程中,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公司主张双方是承揽关系,不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孙某是否有权要求苏州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其工伤负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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