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视评】暑假工何时不再“忧酬烦薪”? - 工视评 - 中工网

中工娱乐

【工视评】暑假工何时不再“忧酬烦薪”?

来源:中工网
2022-07-20 13:28

又到了一年暑假时,不少在校学生都会选择利用这段时间打个“暑假工”,既能赚到一笔额外的收入,又能增加社会经验,可谓是一件“一举多得”的好事。然而,一些暑假工的劳动权益遭遇“缺斤少两”的现象却时有发生。

个别无良企业没有把暑假工当做自己的“员工”来对待,而是将他们视作“待宰的羔羊”。无故克扣工时费、拖欠工资、诈骗押金......招工时说的“天花乱坠”,结算工资时却翻脸不认账。为何每年都会有人落入这种“馅饼”变“陷阱”的圈套之中?除了大学生本身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之外,也和双方劳动关系“模糊”不无相关。

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暑假工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学生们一旦被伤“薪”,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也是鞭长莫及。但需要明确的是,这种情况下双方已经形成了劳务关系,还是可以受到《民法典》相关条款保护的,学生们可以选择走民事诉讼这条路进行维权。

然而,对于大部分在校大学生来说,通过民事诉讼讨薪并不现实。讨回的薪资往往难以填平在这个过程中花费的时间、精力与金钱成本。这也使得一些受害的大学生,只能是“打碎了牙往肚子里咽”。因此,想要让暑假工们告别“忧酬烦薪”的日子,将签订书面合同作为暑期劳动硬性标配,并将其纳入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职权范围,或有必要。

这些积极面对生活的大学生们,理应获得一份心有所获的职场体验,和一份充足有力的劳动保障。“升级”保障措施,让他们享有正当、合法的劳动权益,是法律的应有之义,更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生动体现。


责任编辑:李嘉宇

媒体矩阵


  • 中工网客户端

  • 中工网微信号

  • 中工网微博号

  • 中工网抖音号

中工网客户端

亿万职工的网上家园

马上体验

关于我们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3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