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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密维护职工权益“安全网”
——沈阳市总工会实施“五大提升工程”纪实之三
顾威 王贺民 高文峰
工会工作者深入基层宣传《沈阳市集体合同条例》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组织的基本职责,也是职工的盼望和期待。沈阳市总工会实施的“五大提升工程”之一就是“实施权益维护提升工程,扎实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他们通过实施“六七八”工程,使沈阳市工会初步形成比较完整的维权体系;通过创新维权举措,破解了一个又一个维权难题。沈阳市总努力构建起一张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安全网”,并不断把“网眼”织密,使职工真切感受到法律和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努力构建一个比较完整的维权体系
2015年9月,《沈阳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维权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这一《意见》的最大亮点就是要构建起一个完整的维权体系。该《意见》把这个体系概括为:“强化6个维权机制,提高7种工作能力,建设8支专业化队伍”。同时提出,到2018年,形成完整的、强有力的维权体系。
强化6个维权机制:加强源头参与、劳动关系协调、民主管理、劳动法律监督、劳动关系矛盾调处和激励约束机制建设。
提高7种能力:服从服务大局能力、团结组织职工能力、依法维权监督能力、社会协调协作能力、运用新兴媒体能力、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和开拓创新工作的能力。
建设8支专业化队伍:培育工会公职律师队伍、建立常年法律顾问队伍、扩大职业工会干部队伍、强化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队伍、培训劳动争议调解员队伍、培养劳动法律监督员队伍、壮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队伍、规范职工陪审员队伍。
推动地方在劳动关系领域立法,是工会加强源头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关键。2014年11月15日,沈阳市人大常委会颁布了《沈阳市集体合同条例》。该《条例》包括条例适用范围,企业和职工协商代表的产生,协商内容、程序,集体合同的签订,行业集体协商、区域集体协商内容,合同监督与争议处理办法等,共7章37条。该《条例》出台,使沈阳市工资集体协商走上了法制化轨道。
《沈阳市劳动争议调解条例》已被市人大常委会列入2016年立法计划,预计今年下半年将正式出台。
沈阳市总在推动源头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还有一项创新举措,即建立了《蓝皮书》制度,每年向社会发布《沈阳市工会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蓝皮书》,已经连续发布两年。《蓝皮书》是沈阳市总在对该市劳动关系和谐状况调研后形成的,在肯定相关部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所做的工作同时,也指出该市劳动关系领域存在的问题,如2014年度《蓝皮书》中就指出劳动合同期限短导致劳动关系稳定性差、工资增长缓慢仍是影响劳动关系稳定的重要因素、劳动争议调处压力仍然比较突出、非公企业社会保险参保率有待提高、职业病防控形势不容乐观、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设应需加强、特殊群体权益需要进一步维护等7大问题。同时提出建议、对策,以期引起各方、尤其是上层的关注,推动问题的解决。每年发布《蓝皮书》是沈阳市总将维权体系具体化,构建社会化大维权格局的一项举措。
然而,尽管有种种规定,但侵犯职工权益的事依然时有发生。在职工权益受到侵害时,很多职工因不懂法,不知道如何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有的没有钱,打不起官司。这些情况,“娘家人”都想到了。在沈阳市区两级工会都成立了法律援助中心,为经济困难职工、农民工免费提供法律援助。目前,沈阳市职工法律援助中心有专职法律援助工作人员8名,经常性参与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的专职律师达30人,工作人员实行轮流值班接待制度,此外,还有职工法律援助志愿者678人。市职工法律援助经费每年不少于35万元,各区、县(市)总工会法律援助经费每年5万元,由工会预算列支,专款专用,为法律援助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经费保障。
2015年,沈阳市区两级职工法律援助中心(站)共接待职工和农民工法律咨询5000余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50件,已经结案495件,占已受理案件数的66%,为困难职工和农民工追讨回拖欠工资、工伤赔偿金21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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