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州:公租房可迁入户籍 25%不满意可换物业
日前,《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使用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10月11日,广州市住建局在官微对其进行了解读。办法重申,不能在商品房与公租房和共有产权住房间设立物理隔离区。若保障房的不满意度达25%,可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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