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评论频道原创评论-正文
不妨给“地方特产”一个法律定义
苑广阔
//www.workercn.cn2016-10-25来源: 中工网—《四川工人日报》
分享到:更多

  近日,上海某公司推出的一款名为“狗屎糕”的产品引来不少质疑,该产品外包装上印有“上海特产”的标识。一些上海本地人称“上海特产中根本不存在‘狗屎糕’”。对此,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局工作人员称,“狗屎糕”是否为“上海特产”尚难界定。(10月23日《北京青年报》)

  “某某特产”对促进产品的销售,确实具有明显的带动作用,尤其是当其作为一种旅游商品出现的时候。为此,比较现实的解决办法只有两个;一,秉持一种宽容、大度和开放的胸怀,淡定看待一些刚刚出现,却自称“某某特产”的商品,毕竟它们的加入壮大了地方特产的队伍,巩固了地方特产的品牌,完全可以实现双赢。二,为了防止一些假冒伪劣产品损害一个地区地方特产的形象和信誉,可以以地方条例的方式,给“地方特产”一个法律层面的定义,对纳入地方特产名录的产品,给予法律层面的保护。而这就需要对地方特产的评选标准、入选条件等给出明确的标准和依据,并且建立评选和淘汰机制,让其有标准可循,有法可依,才能避免如今“狗屎糕”所带来的尴尬和纠结。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