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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言工语】全国人大代表张宝艳:拐的卖的买的一起查

来源:中工网
2022-03-09 16:34

  中工网记者 刘英杰

  随着社会进步与发展,人们对于拐卖犯罪已有更深层次的认识,社会大众迫切希望国家能够加大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力度,从重从快处罚,严惩拐卖犯罪分子。今年两会,全国人大代表、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理事长张宝艳带来建议,希望加重对买卖妇女儿童犯罪分子的量刑标准,对新发案件拐卖犯罪分子(包括买主)终生追责。

  2007年,张宝艳、秦艳友夫妇自费创建了“宝贝回家寻子网”。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对长期从事打拐、寻亲志愿工作的张宝艳来讲,始终是她关心的重中之重。

  “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实际上是绑架行动,同时还有虐待、非法拘禁、强奸等多种犯罪伴生。除此以外,还给被拐妇女儿童家庭造成了长期的精神伤害。”张宝艳告诉中工网记者,建议加重对买卖妇女儿童犯罪分子的量刑标准,应该最低参照绑架罪至少十年起刑。“买方市场”的存在刺激了人贩子的肆意妄为,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最后“落入”买主手中,受害人长期在买主家受到侵害,张宝艳表示,买主量刑不应该低于拐卖罪,应该重于拐卖犯罪量刑。

  目前,我国刑法规定,拐卖人口的最高诉讼时效为20年。但现实中,很多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在得到解救时已经基本超过了诉讼时效,对人贩子的责任追究成了一大难题。“拐卖犯罪和其他的犯罪不一样,拐卖犯罪时间越长,对被拐卖者的伤害越大,这一犯罪行为给受害家庭和受害人留下的‘伤痕’是终生的。”张宝艳说,“对拐卖犯罪分子(包括买主)的追责不应当受诉讼时效所限,而应该终生追责。”

  为重拳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行为,各地应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积极实现“内外兼修”。

  张宝艳表示,建议对拐入地区相关部门建立考核机制,对于有新发生拐入案件的基层政府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基层政府主要负责人五年内不得提拔。

  同时,张宝艳希望各地对辖区内来历不明的妇女儿童进行彻查,并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持续进行,特别是对私自收留的精神病女性及聋哑女性,排查后把信息公开,帮助他们寻找亲人。

  在当前社会,仅依靠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力量很难实现将打拐、反拐的“触角”延伸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建议动员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反拐工作,充分支持民间反拐志愿团队参与反拐工作。”张宝艳说,“我希望,通过全社会共同的努力,让天下无‘拐’。”

责任编辑:姚怡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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