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保护家庭全职成员的利益和合法权益,将在家庭全职从事家庭服务视为一个受法律保护的合法职业。
因特殊事由、特殊时期(3岁以下哺乳幼龄教育期,照顾失能父母、配偶等)辞职回归家庭承担家庭全职服务的成员,可享受工龄累计及社保等待遇;夫妻双方如果有一方选择回归家庭为家庭提供全职服务,可以适当相应减免从业配偶个人所得税等。
韦震玲
全国政协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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