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行禁止向家暴说“不” 重庆警方推出快速申领“人身安全保护令” - 重庆 - 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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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行禁止向家暴说“不” 重庆警方推出快速申领“人身安全保护令”

来源:中工网
2021-08-16 14:37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李国

  家庭不是法外之地、家暴不是“家务事”。重庆市公安局巴南区分局积极践行枫桥经验,从常见的家暴警情入手,在全局统一建成27个驻所调解室基础上,主动对接巴南区法院、区司法局,首创人身保护令在驻所调解室申领机制,做到“调解确认一体、部门联动一体、网上网下一体”,实现司法确认当场申请、法院确认线上作出、裁定文书当即送达,使调解结果具有权威性、强制性和终结性。

  目前,人身保护令申领时间由72小时缩短至20分钟,有效解决了基层矛盾纠纷排查难、调解难、司法确认申领难、执行难等难题,探索出一条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下法治化、规范化、便民化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之路。

  家暴,我该怎么办?

  2021年年初的一天,巴南区花溪派出所报警电话响起:“我害怕,你们快救救我!”,民警安慰道:“不要怕,慢慢说”,报警人哽咽着说:“我老公又打我了!”

  意识到这是一起家暴警情,民警立即驱车赶往现场,见到一名四十多岁的女性正蹲在地上哭泣。经询问,这名女子姓张,是一名全职家庭主妇,因为装修琐事与丈夫徐先生发生口角,他动手殴打了她。民警将张女士扶进屋内,向徐先生核实事情的经过。

  原来,张女士是贵州毕节人,与徐先生结婚后,在家当全职主妇,家庭都是靠徐先生开出租车挣钱维持。徐先生脾气暴躁,在外面受了气,回到家就把气撒到张女士身上,轻的就是骂,重的时候就动手殴打,张女士身上长期青一块紫一块,饱受磨难。

  两人好不容易攒了钱,在主城区买了新房,家庭经济压力增大,徐先生变得更加易怒暴躁,当天两人因为装修材料的事情,再次吵了起来。徐先生越吵越生气,站起来直接将张女士推倒在地上,还冲上去用脚踹。张女士无力还手,只能以泪洗面,趁徐先生不注意报了警。

  处理,问题难在哪?

  民警把当事人带到了花溪派出所“争争”调解工作室,调解室民警接待了他们,并询问徐先生:“为什么要动手打人?”徐先生说:“她吃我的,穿我的,还敢跟我吵架?我打她两下都是轻的,她活该挨打。”

  张女士委屈地说:“他动不动就打我,我现在听见他回家的脚步都不寒而栗,整天活得战战兢兢。我也想过去法院寻求保护,但时间长、程序多;我只想让派出所教育他不要打我了,但不要关他,我们还有个儿子,他需要父亲。”

  对于这种家暴类的警情,过去派出所只有调解和治安处罚两种措施,往往多次出警多次调解仍会反复发生,而治安处罚也不利于家庭关系的修复。

  化解,民警来支招!

  拳头和眼泪都不能解决问题,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民警解释说,“我们已经率先在全国利用互联网实现数据对接,突破司法壁垒,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领程序前置到派出所,以往需要在法院72小时审理完成,现在直接缩短到20分钟就能在派出所领取。”

  张女士疑惑地问:“我可以申领吗?”“证据确凿,可以申领”,民警当即通过“易诉平台”为她申领了人身安全保护令。20分钟后,民警将盖有法院电子印章的人身安全保护令民事裁定书交给了张女士。

  张女士紧紧握住这张“护身符”,她知道这是法律给她的应有的保护。同时民警也将人身安全保护令送达给徐先生,并告知他,“这是你的‘紧箍咒’,如果再次实施家暴行为,法院将依据《反家暴法》对你进行司法拘留。”徐先生喃喃自语:“以前以为这是家事,谁知道这是违法的,还要被拘留。现在想好了,日子还要好好过”。

  家庭暴力的本质是暴力,反对家暴是对弱者人身权利的保护,快速申领人身安全保护令让法律的威严和受害者的尊严同时立起来,是落实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有力举措。据悉,巴南区公安分局首创的快速申领“人身安全保护令”,不仅在维护社会稳定上发挥了积极作用,还深化了普法宣传,节约了司法资源。截止目前,申领人身保护令275余起,履行率100%,民转刑案件“零发生”。

责任编辑:蔺凯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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