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元小案”背后是司法对权利的无差别保护 - 2021两会滚动 - 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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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元小案”背后是司法对权利的无差别保护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2021-03-11 04:34

  史奉楚

  据3月9日澎湃新闻网报道,正在召开的全国两会上,最高法工作报告中既提到了赵正永、赖小民等“大老虎”,也提到若干小案件。如标的只有1元的“涉疫白虾”案——重庆某营销策划公司在微信公众号公布了一份购买涉疫白虾的市民的隐私信息列表,涉及1万多人,且当事人的电话、住址等信息都被晒到网上。赵女士就此提起诉讼,索赔1元。最终,该公司被法院判决在其公众号及权威报纸上书面道歉,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害赔偿金1元。

  2020年,全国法院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1330.6万件。这起“1元小案”无论是案件标的还是纠纷类型,都不显眼,更谈不上大案要案。最高法在工作报告中提到该案,体现了一种明确的司法态度,即公民的人格权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和司法机关的有力维护。

  隐私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等的一种人格权。公民的家庭住址、居民身份号码、职业、家庭成员等个人信息,在一定程度上都属于个人隐私。他人不得擅自将其所知悉的这些信息散布传播,否则将可能导致被害人的生活难以安宁,人身和财产安全受到威胁。

  公民享有隐私权已成为现代社会的基本法律常识,依照《民法典》的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电话、短信、即时通信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不得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可见,除非法律明确规定,或者为了公共利益,或者取得权利人同意,任何人不得侵犯他人隐私。比如,公安机关可以发布含有嫌疑人详细信息的通缉令,法院可以公布老赖照片和姓名等信息,还有一些人成为新闻人物或公众人物后,其隐私权一定程度上也会让位于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即使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公民的人格尊严、个人隐私依然受到法律保护。正是出于这样的考量,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发布个人行动轨迹报告等过程中,一些地方和部门主动隐去了个人详细信息。如此背景下,个别企业将涉疫人员信息赤裸裸晒到网上,无疑是对公民隐私和法律的无视与践踏。

  让人欣慰的是,法院没有因为是“1元小案”而轻视,而是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判明对错,依法作出判决,支持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在纷繁复杂且数量较大的民商事案件中,这起“1元小案”的意义不小。它体现出《民法典》对公民权利“慈母般的呵护”,诉讼请求不论大小,都无差别地受到法律保护;体现出司法机关对每一起案件的重视,对所有当事人审慎、公平对待。“1元小案”传递出的法治思维、司法温度和对公平正义的维护,应该在整个司法体系中、在法治国家的建设中发扬光大。

责任编辑:肖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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