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被同学打成“熊猫眼”?炮制恶作剧涉嫌多重违法 - 评论 - 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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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被同学打成“熊猫眼”?炮制恶作剧涉嫌多重违法

来源:羊城晚报
2022-05-17 10:20

  原标题:女孩被同学打成“熊猫眼”?炮制恶作剧涉嫌多重违法

  近日,网上一则女孩在校被同学打成“熊猫眼”的视频引发广泛关注。视频中,眼周乌黑、身上多处伤口的小女孩站在校门口,讲述被同学殴打的过程。涉事的河南汝州市温泉镇付岭村小学回应称,“清者自清,浊者自浊!”5月16日,警方表示,女孩并非被同学殴打,而是偷她妈妈钱,被妈妈打的,对女孩母亲的具体调查结果还没有出来。(5月16日新黄河客户端)

  校方称,将适时公布这名学生5月4日从校门口健健康康回家的监控铁证,以证明学生5月4日不可能在学校被打,而5月5日至事发,学校没有开学,学生一直在家上网课。校方义愤填膺地写道:“家长为什么5月14日发抖音!这中间,足足过了10天呀!!!”当地教育部门也证实,事发时孩子正在家上网课,而警方的辟谣进一步还了学校的清白。

  不管女孩母亲撒谎的动机是什么,其行为不仅逾越了道德底线,也逾越了法律底线。特别是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造谣动动嘴,辟谣跑断腿,辟谣成本高、代价大,有些恶劣影响已无法完全消除,因此理应依法惩戒这种满嘴扯谎、误导舆论的行为,以儆效尤。

  根据《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特点,教育未成年人崇德向善、诚信友爱、遵纪守法,培养其良好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意识和法治意识。《反家庭暴力法》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以文明的方式进行家庭教育,依法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责,不得实施家庭暴力。而这位母亲不仅对孩子实施家暴,还唆使孩子颠倒黑白、混淆视听,大肆向同学和学校“泼脏水”,其行为无疑是家庭教育领域的一个“恶劣示范”。

  同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孩子母亲的行为可纳入“寻衅滋事”之列,将面临治安处罚;如果造成严重后果,或构成犯罪。现实中并不缺乏相关案例,最典型的莫过于轰动一时的乐清男孩“失联”事件。2019年4月,一手自导自演儿子“失联”闹剧的乐清女子,受到了法律的惩罚,法院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女孩被打成“熊猫眼”事件背后站着一个不合格的母亲,而这名女孩才是最大的受害者,其受到的伤害不只是身体上的,更有心灵上的。孩子不是家长的私产和“道具”,个别家长别任性!(陈广江)

责任编辑: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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