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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机制

来源:法治日报
2022-05-27 08:36

  原标题: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机制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以及决策正确度的要求越来越高,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初步建立,行政决策公信力持续提升。

  为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明确决策责任,2019年国务院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同年,中办、国办印发《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要求,领导干部对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未经民主决策程序或者民主决策时在多数人不同意的情况下,直接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造成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损失浪费,生态环境破坏,公共利益损害等后果的,应当承担直接责任;领导干部对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参与相关决策和工作时,没有发表明确的反对意见,相关决策和工作违反有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或者造成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损失浪费,生态环境破坏,公共利益损害等后果的,应当承担领导责任。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着力实现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决策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切实避免因决策失误产生矛盾纠纷、引发社会风险、造成重大损失。

  “错误决策”或者“违法决策”,会给国家资产和公共资源造成巨大浪费。实践中,重大行政决策责任人难以确定,直接导致不能精准问责、精准追责。由于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包括决策的前期调查、方案拟定、决策作出、决策执行、决策评估反馈及后续修改等环节。当重大行政决策出现失误时,很难界定哪个环节失误,无法确定相应责任人。重大行政决策作出涉及集体讨论,当决策出现失误时,集体讨论往往成了很多决策失误领导者推卸责任的借口。

  为了坚决杜绝决策失误,必须强化依法决策意识,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机制。

  要培养领导干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习惯。目前要从事后问责、责任倒逼转向事前防范。把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作为领导干部的必修课,常学常考核。把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作为领导干部任前考试、任中考核、任后评估的重要内容。

  要增强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度。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应当主动通过举办听证会、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加大公众参与力度,深入开展风险评估的调研和论证,认真听取采纳和反映利益相关群体的意见建议。

  要做好“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评估和检查。重点评估和检查《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同时把落实情况作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和督察的重要内容。

  要配套行政决策集体议事规则和责任承担规则实施细则或者办法。应将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机制直接引入行政决策集体议事规则之中,细化到行政决策前的各个环节,确定各个环节的责任人。未经民主决策程序或者民主决策时在多数人不同意的情况下,直接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造成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损失浪费的,由直接决定、批准、组织实施的领导承担直接责任。参与集体决策的领导干部,没有发表明确的反对意见,相关决策和工作违反有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或者造成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损失浪费,应当承担失职、失责的领导责任。

  要切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要求。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防止出现决策“一言堂”甚至“家长制”问题。坚决防止以专题会议代替常委会会议作出决策,坚决防止以党委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决不允许领导班子成员将分管工作、分管领域变成不受集体领导和监督的“私人领地”。

  要建立重大事项“决策性浪费”的终身追究机制。领导干部离开原任单位或者重要岗位,依然要对原单位或者原重要岗位任期内重大事项决策负责,如果存在重大事项“决策性浪费”的,仍然要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领导干部退休后,依然要对原单位或者原重要岗位任期内重大事项决策负责,如果存在重大事项“决策性浪费”的,仍然要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要建立“违法决策”“错误决策”项目的及时清理机制。为防止“违法决策”“错误决策”项目长期停滞或者烂尾,减少资产和资源损失的扩大,应集中开展“违法决策”“错误决策”项目清理的专项整顿工作。首先,进行集中摸排和评估,进行分级、分类,剖析存在问题症结。其次,作出“违法决策”“错误决策”项目的及时清理意见和方案,并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开。最后,评定“违法决策”“错误决策”项目的责任。一方面引入纪检监察部门责任追究机制,及时追究相应责任人;另一方面引入“违法决策”“错误决策”项目的法律纠纷解决机制,及时化解社会矛盾。

  (作者:潘怀平 系西北大学法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宋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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