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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城市常态化和应急管理协调转换

来源:学习时报
2022-05-26 08:22

  原标题:加强城市常态化和应急管理协调转换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抓好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随着各类传统和非传统风险的日渐增多,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安全生产、极端天气等突发事件的频发,给城市现代化治理带来很大挑战,强化应急管理越来越成为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因此,只有不断增强高效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在城市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上下功夫,不失时机地完成两者间的协调转换,才能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对城市运行和城市发展的影响。

  及时做好从常态化管理到应急管理的切换

  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是两种明显不同的城市治理模式。前者注重层级划分和专业分工,遵循一定的制度安排进行资源配置,后者则是在面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时,打破原有的层级界限,围绕特定目标对象在短时间内对各方资源进行高强度的整合配置。突发公共事件发生之际,原有的城市运行秩序会不可避免地受到冲击,并在短时间内涌现出巨量的、差异化的服务诉求,按部就班的常态化管理对此显然难以应对。大量的城市应急管理案例表明,非常时期,需要用非常之举、非常之策、非常之力。如果城市管理特别是基层一线的管理能够及时高效地由常态切换至应急状态,第一时间实施应急预警,第一时间开展应急处置,就可以将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或者为后续的救援行动赢得宝贵时间,极大地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概率较低、表现形式多样,如果城市的各级管理者产生行为惯性,面对潜在的风险习惯于以日常情境对待、凭感觉经验做事,一旦稍不留神、慢上半拍,就可能让“针尖大的窟窿”漏出“斗大的风”。因此,需要把握好宝贵的时间窗口,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及时进行从常态化管理到应急管理的切换。当然,这种切换不是凭空而来,需要有清晰的预警信号、明确的实施意愿和足够的处理能力。换句话说,要对风险保持高度的敏感性,准确感知和捕捉到风险信息;要向敷衍塞责、懒政怠政说“不”,及时分析研判事态,及时组织力量应对。需要注意的是,城市治理特别是基层社区治理在应急模式下务必强化法治思维、讲究方式方法,不能以应急之名不当使用公权力,简单粗暴地搞“一刀切”,造成对公民权利的过度限缩。

  适时完成从应急管理到常态化管理的复归

  应急状态是一种非常态,就像持久性应激反应会损害人体健康一样,一轮应急处置过程也不宜持续过久。尤其是对于大中城市而言,应急管理往往以减少正常活动、打破原有规则、停摆其他工作为代价,以换取高效率解决眼前紧急问题。长此以往,势必造成资源配置的浪费和错位,产生高昂的治理成本,影响经济社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一般来说,城市应急管理涵盖了事前预警研判、事中应对执行、事后恢复总结等不同阶段。首先是常备不懈、高度重视风险;其次坦然面对、善于应对危机;最后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要尽快从灾害中走出来,恢复城市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并举一反三,优化提升整体治理水平。只有尽快完成恢复重建,才能实现从常态到应急、再从应急到常态的循环交替。

  城市秩序恢复是一项涉及面广、任务量大、耗时耗力的复杂系统工程,包括看得见的基础设施、各类建筑、生态环境等,也包括看不见的心理恢复和制度恢复,需要有足够的魄力和智慧。首先,认真做好硬件设施重建,在充分摸清灾情底数和前瞻考虑设施冗余基础上,科学细致地制定和实施重建方案,尤其要突出“里子工程”“避险工程”建设,重点提升城市生命线系统的减灾防灾能力。其次,积极开展“软件”设施重建,在致力于恢复城市原有社会治理系统的同时,加强防范化解风险的制度设计,逐步完善城市常态化风险管控和应急保障体系。最后,着力推进“心件”设施重建,要采用心理疏导、心理援助、心理训练等方式帮助受灾群众消除灾后心理阴影,并进一步强化市民的风险意识,让“以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成为普遍共识。当然,秩序恢复未必要在应急状态下毕其功于一役,其中一些长期性的建设项目和制度建构还须在常态治理模式下才得以高质量完成。

  加强“战时”应急管理须把功夫下在“平时”

  当前,我国的城市治理虽然已经取得重大进展,但在应对“黑天鹅”“灰犀牛”等各类安全风险时仍有些吃力,在预警预报、资源整合、人员素质、设施配备等方面还存在短板。要破除城市常态化管理与应急管理之间的衔接障碍,关键在于系统性提升城市应急管理能力、优化城市整体治理效能。

  一是关口前移,让风险应对有备无患。前移风险防控关口,寓危机管理的意识于常态化管理过程之中,把安全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全过程各环节,“平时”做好隐患排查、应急预案、应急演练等功课,“战时”才不会轻易自乱阵脚、陷于被动。城市管理应保持“晴天带伞”的状态,力戒隐患排查粗心大意、应急预案简单套用、应急演练流于形式。

  二是明晰权责,让风险应对有序高效。在现代化城市治理中,条块关系普遍存在,但条块分割可以避免。应厘清上下级政府之间、各职能部门之间的职责权限,在决策指挥、物质调配、资金划拨、信息共享等方面设定一套运转高效的作业流程。此外,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让城市基层能够支配更多的人、财、物已成为越来越鲜明的政策导向,同时也需要防止“念紧箍咒”式地层层加码压力,为基层创新探索风险管控模式留出空间。

  三是多方参与,让风险应对形成合力。城市是一个涵盖了个人、企业、政府、社会组织等各类主体的复杂巨系统,城市风险治理只能是“大合唱”而不是“独角戏”,无论是政府大包大揽还是公众各行其是都不可行。既要让政府发挥守护公共安全之责,把握好风险治理的原则和方向,也要注重培养城市的公共精神和集体意识,将市场主体、社会组织、人民群众的主体性调动起来,建立起守望相助、群防群控的自救互救体系。(金东)

责任编辑: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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