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 据财政部官网消息,为缓解疫情对市场主体的影响,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财政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 、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五部门联合印发通知,调整疫情期间口岸进、出境免税店经营和招标期限等规定。
通知明确,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批准设立并完成招标的免税店,可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适当延长经营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2020年7月至2022年6月期间,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批准设立,但尚未完成招标的免税店,可适当延长招标期限,最晚于2022年年底前完成招标。
财政部官网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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