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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严打经济犯罪 守护百姓“钱袋子”

来源:内蒙古日报
2022-05-17 08:13

  原标题:严打经济犯罪 守护百姓“钱袋子”

  受国际国内复杂形势影响,经济犯罪呈现出一系列新特点。内蒙古自治区各级公安经侦部门深化“信息化建设,数据化实战”发展战略,积极参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依法打击经济犯罪,敢于亮剑、重拳出击,有效保护了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

  2021年以来,全区公安机关受理经济犯罪案件3130起,立案2414起,破案136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054名,涉案总金额291.37亿余元,挽回经济损失7.61亿余元。

  “云端”主战  重拳出击

  “2021年发起全国云端战役27起,开展全国集群战役收网打击491起,部署盟市核查云端打击线索1600余条。”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副总队长牛建强介绍,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区公安机关以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市场经济秩序为着力点,启动“云端”主战模式,开展打击各类经济犯罪专项工作。

  包头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侦办的包头市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非法经营案,是内蒙古自治区反洗钱领域的典型案例。公安机关已对刘某某、孙某某、周某某等15名涉嫌提供资金支付通道的嫌疑人,及57家代理公司进行落地打击。为遏制支付结算犯罪高发蔓延势头,全区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开展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向境外转移赃款专项行动。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与税务部门联合开展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侦办了“1·19”鄂尔多斯鸿X煤矿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捣毁虚开犯罪团伙6个,涉案价税合计高达110余亿元,有效遏制了煤炭资源领域涉税犯罪的高发蔓延态势。该案系以中间介绍人为纽带,多个虚开团伙交织,在北京、天津等18个省市,利用280余家上游石化企业和下游煤炭企业,形成了相对固定的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团伙,严重破坏了国家税收征管秩序。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赤峰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立案侦办了某能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和陈某某虚开发票案,成功研判出以互联网为传播渠道的新型涉税犯罪模式,刻画出使用互联网发布虚开信息并代为虚开的特大犯罪团伙,实现了对新型虚开犯罪组织的全链条落地打击。

  攻坚克难  虽远必诛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经侦部门针对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损害营商环境、危害经济秩序和经济安全的突出经济犯罪,严厉打击、广泛宣传,大数据背景下的经济犯罪侦查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

  在全区公安机关2021年破获的1369起案件中,内蒙古德一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非常具有典型性,该案涉案总金额高达8.53亿余元,涉及全国41万余名参与人。

  2021年5月,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发现内蒙古德一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初某某、纪某某等人的银行账户有大额可疑资金交易。经查,该公司以高额奖励为诱饵,引诱他人充值并购买其他公司生产的冷敷凝胶、古痹通等产品成为会员,提高价格进行销售,获得推荐下线资格,以发展下线人数和销售业绩为依据返利,形成了金字塔式层级关系,从而骗取财物。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与乌兰察布市公安局联合收网,35名犯罪嫌疑人无一漏网,共计追赃挽损2.65亿余元。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那些逃往境外的犯罪嫌疑人也妄想逍遥法外。内蒙古自治区公安经侦部门开展“猎狐行动”,抓获了逃往缅甸的赵某某、逃往美国的王某某,并协助外省抓获了逃往白俄罗斯的夏某。成功提请国际刑警组织,对内蒙古自治区另外3名外逃人员发布红色通报。

  2021年, 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抓获境内网上在逃嫌疑人121名,协助侦破了一大批重大刑事案件。

  共同参与  严密防范

  为普及经济犯罪防范知识,提高人民群众防范意识,自2010年起,公安部将每年的5月15日确定为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

  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联合金融、税务、市场等行业主管部门,聚焦社会危害严重、社会公众广为关注的假币、非法集资、传销等领域,广泛开展线上宣传活动,揭示作案手法、传播防范知识,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工作。

  巴彦淖尔市五原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深入小额贷款公司、信用担保公司等易出现非法集资等涉众型风险隐患的场所,对资金状况、经营状况、经营项目等情况逐一摸排,尤其是对资金来源是否吸收不特定多数人存款进行重点排查掌控,同时开展法律宣传,防止出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现象。

  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依然高发,涉案人员多、涉及地域广、调查取证难,导致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侦办周期长,受损群众报案不能及时受理、损失长时间得不到挽回。

  针对这种情况,“内蒙古公安厅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网站开辟了涉众型投资受损群众信息登记通道,公安机关上传案件后,群众可使用手机、电脑上传受害情况、证据信息,并可利用电子签章进行签名认证。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要树立正确理财观念,投资前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国务院金融监管机构官方网站,查看投资公司资质等信息是否正常,多咨询专业人士,权衡投资风险,不要轻易相信宣传项目而冲动投资,警惕非法集资、传销陷阱。(记者  陈春艳)

责任编辑:梁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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