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上线”,高温津贴每人每天25元 - 工会 - 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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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上线”,高温津贴每人每天25元

来源:工人日报客户端
2022-06-21 20:27

  原标题:西安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上线”,高温津贴每人每天25元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毛浓曦 通讯员祝盼  

  6月17日,针对各用人单位,陕西省西安市总工会发布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职工劳动保护工作。

  提示函提出,要严格执行《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日最高气温达40℃以上时,应当停止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37℃以上,40℃以下时,在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

  对于劳动者最关心的降温费和高温津贴,提示函要求,各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调整夏季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规定的计发方式和标准,为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按时足额发放降温费和高温津贴,其中,防暑降温费发放时间为每年6月15日至9月15日,从事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5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10元;高温津贴发放时间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每人每天25元。高温津贴发放的具体要求为,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费用由劳动者所在单位负担,纳入工资总额,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其中,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期间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降低或扣除劳动者工资。

  同时,用人单位应组织对高温作业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发现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及时调整岗位,健康检查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提示函还要求,用人单位需向职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饮料、保健用品、必需药品。积极拓展“司机之家”、工会爱心驿站(服务点)、工会帮扶(服务)中心等服务设施功能,为高温天气户外作业职工避暑休息提供便利。

责任编辑:宋新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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