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以《意见》形式推出7项“产改”机制 - 工会 - 中工网

中工娱乐

云南以《意见》形式推出7项“产改”机制

来源:工人日报客户端
2022-04-13 08:51

  原标题:云南以《意见》形式推出7项“产改”机制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陈昌云

  记者从云南省总工会获悉,4月12日上午,经云南省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批准,《云南省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机制的意见》正式推出并于即日开始施行,《意见》推出7项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省协调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机制、改革工作培训交流机制、分类指导机制、产业工会作用发挥机制、建立健全促进企业重视和积极推进改革机制和考核评估机制。

  《意见》一共九章三十二条,核心部分有八章二十九条,在“健全完善省协调领导小组工作机制”部分,《意见》提出,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省协调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全省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中长期规划、重要制度和重大政策,安排部署改革任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省协调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向省委、全国改革协调小组报告1次改革工作情况,重点工作和重要信息及时报告;省协调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听取1次省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工作情况汇报,对改革推进情况进行分析研究,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省协调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开展1次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专项调研,各成员单位也要结合实际开展调研,增强调研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在基层一线了解情况、推进工作、解决问题、总结推广经验。

  在“健全完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机制”部分,《意见》提出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省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通报年度改革任务完成情况,会商和研究解决改革重点任务落实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全省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年度工作计划、工作要点、落实措施等;省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确定1名联络员,加强与省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联系,及时报送改革进展情况,每半年向省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部门改革政策制定出台情况,每年12月20日前报送年度改革任务落实情况总结和下年度改革任务、工作措施;省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工作统筹,每年第1季度通报上年度改革任务完成情况,印发年度改革工作计划,加强政策集成、信息集成、项目集成;省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改革重点任务牵头部门根据需要,召开各相关成员单位参加的专题会商会议,共同研究改革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其他重要事项;各地各单位及时总结有特色、有创新、有借鉴性和示范性的做法、成效和经验,报省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专人负责改革信息工作,全方位、多角度挖掘有价值、有影响、有示范的改革信息,及时向省委、全国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报送。每半月编印1期《云南省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快报》,交流工作经验,促进互鉴互学。对各地各单位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领导批示等以适当方式予以反馈。

  在“健全完善改革工作培训交流机制”部分,《意见》提出建立健全对省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联络员,州市、省属企业及在滇央企改革领导机构负责人、工作人员,全国试点和省级示范点负责人、工作人员,省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工作人员的常态化培训制度。省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组织培训不少于1次;各级改革领导机构参照省级培训范围,统筹组织实施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培训,每年组织培训一般不少于1次;省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组织成员单位,州市、省属国有企业及在滇央企改革领导机构,全国和省级示范点负责人、联络员和工作人员,到经济发达、改革工作成效显著的省(区、市)开展交流学习。通过召开现场推进会、组织研讨活动等方式,搭建各地各单位之间沟通交流的平台。鼓励州市、省属企业和在滇央企、成员单位等之间相互开展各类交流活动。

  在“健全完善分类指导机制”部分,《意见》提出省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抓好对全国改革试点的指导,在政策、经费、工作等方面提供支持,力争打造全国改革标杆;加强对省级改革示范点的指导,稳步扩大示范点范围,引导各示范点围绕改革重点任务,针对改革中的深层次矛盾问题,发挥先行先试、示范带动作用,加大工作创新力度,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争取培育更多的全国试点。推动各州市、省属企业及在滇央企抓好本级和下级示范点创建指导工作;坚持梯次指导,对于工作推进较好的,在给予充分肯定、大力支持的同时,对其在改革中需要在省级层面协调解决的问题,省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集中力量、协同配合、研究解决。对于工作推进一般的,积极整合有效资源,研究破解地区性、产业普遍性难题的创新举措。对于工作推进情况不理想的,以调研、督办等方式,帮助查找分析改革推进存在的困难,从领导机构设置、方案制定、改革推进等环节逐一指导,加快推进改革进程;加强分行业指导,紧盯建筑、制造、采矿、交通运输等产业工人集中的重点行业,发挥各成员单位的行业主管职能作用,突出行业特色,制定出台行业性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方案,带动全行业不同所有制企业合力推进改革。

  在“健全完善产业工会作用发挥机制”部分,《意见》提出建立健全省总工会党组定期研究产业工会工作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制度机制,加大对产业工会机构建设、经费投入、资源保障、活动开展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不断增强产业工会活力,发挥好产业工会在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中的独特优势;省级产业工会成立由工会主席任组长的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参照省协调领导小组健全完善各项工作机制,每年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不少于2次。把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年度工作安排、中长期规划等列入产业工会主席办公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会全体会议议事日程,研究制定本产业落实改革方案的具体意见,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省级产业工会与对口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的联席(联系)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参与制定涉及本产业改革发展的法规政策,对涉及产业工人切身利益的全局性、政策性重大问题,提出产业工会的意见和主张,维护产业工人合法权益;省级产业工会创建示范点不少于3家,推动探索形成具有产业特色、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省级产业工会领导班子成员挂钩联系不少于2个基层示范点、3名一线产业工人,每年至少开展1次调研,切实帮助基层解决改革中的困难和问题;省级产业工会加强行业集体协商,积极推动行业劳动定额、劳动标准等制定。指导本产业落实好思想引领、建功立业、素质提升、地位提高、队伍壮大五项改革重点任务。

  在“建立健全促进企业重视和积极推进改革机制”部分,《意见》提出发挥国企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把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纳入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年度考核评价与选拔任用范畴,压实国有企业推进改革的政治责任。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资源、市场、人才等方面的优势和影响力,辐射带动产业链、供应链上的关联企业参与改革;探索建立非公企业参与改革的动力机制和压力机制。对积极参与改革的企业,加大惠企政策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产教融合型企业试点,申报成功的,及时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政策支持。对企业开展技能培训、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推行新型学徒制,符合条件的,及时按规定给予资金补贴。将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推进情况,作为给予企业职工创新成果补助、职工技能等级晋升与学历提升补助等项目补助的重要条件。在非公企业和职工中加强对改革意义、政策措施的宣传宣讲,解读阐释,引导企业和职工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对积极主动贯彻落实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措施并取得一定成效的企业,在“云岭工匠”、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工人先锋号、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园区)等评选表彰中,优先向其倾斜。

  在“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机制”部分,《意见》提出围绕改革重点任务,科学建立考核评估指标体系,每年对改革任务推进情况进行评估,每三年对改革推进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评估一般采取各州市、省属企业及在滇央企自评与省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抽查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也可采用委托第三方或组织有关单位交叉检查的方式进行;对考核评估结果,以适当方式公布。对排名前3位的单位,省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给予通报表扬;对排名后3位的单位,省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所在州市、企业党委进行通报,并对其约谈。

  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省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孔贵华表示,7项机制的建立,标志云南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大局架构业已圆满形成,下一步将在推深走实方面继续下功夫,不断总结经验,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省总工会负责产业工人队伍改革工作的副主席金勇介绍说,自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启动后,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把改革纳入云南省全面深化改革“大盘子”,成立由云南省委副书记担任组长,15个省级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云南省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为推动改革打下了坚实基础。

责任编辑:李方

媒体矩阵


  • 中工网客户端

  • 中工网微信号

  • 中工网微博号

  • 中工网抖音号

中工网客户端

亿万职工的网上家园

马上体验

关于我们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4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