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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砥砺奋进中的吉林工会(四)】吉林省总工会“权益保障行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2021-12-27 07:52

  【砥砺奋进中的吉林工会(四)】

  原标题:吉林省总“权益保障行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和谈判高手互相过招、同台对决,学到了很多协商技巧,今后工作更加得心应手!”近日,吉林省总工会举办以“协商助力·和谐同行”为主题的全省首届集体协商竞赛,各参赛队围绕工资增长、福利待遇、劳动保护等议题展开模拟协商,在唇枪舌剑、你来我往间,选手们纷纷感觉收获良多。

  劳动关系和谐与否,直接关系到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和企业生产经营的健康可持续性,关系到我国社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吉林省总持续推进“权益保障行动”,在全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同时,不断创新社会管理,健全劳动关系矛盾调处机制,积极为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提供鲜活经验。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职工参与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的重要机制。为此,吉林省总不懈推进职代会制度规范化建设,特别是针对非公企业建设短板,锲而不舍“建制扩面”,推动100人以上的非公企业单独建立职代会制度,100人以下小微企业建立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制度,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对于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实现双方互利共赢,具有显著作用。面对不少职工“不会谈”“不善谈”“不敢谈”的问题,吉林省总积极组建工资集体协商专(兼)职指导员队伍,并全力推动出台《吉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为深入开展此项工作提供了法律刚性支撑。2021年,该省建会企业签订集体合同7000余份,覆盖职工89万余人;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7000余份,覆盖职工75万余人。

  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为突出维护职能,2016年,吉林工会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百余名优秀律师及法学专家,成立了省市县三级“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受聘律师每天轮流“坐镇”工会职工服务中心,为来访者解答涉法问题、热情提供法律援助,仅今年,全省工会律师团便为职工解答法律咨询12550人次,提供法律援助399件,涉及金额1038万元。同时,按省总要求,各级工会律师团还定期深入企业和社区开展工作,在劳资纠纷预防排查、普法宣传教育等方面发挥出积极作用,成为吉林工会工作又一知名品牌。

  众所周知,劳动争议案件往往要经历漫长司法程序。如何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高效化解劳动争议?吉林省总主动联系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开启了“工会+法院”调处劳动争议案件的新模式——即,在全省各级法院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室和职工法律援助窗口,凡经法院评估认为适宜调解的案件,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均可委派给工会备案的劳动关系协调员、工会律师进行调解,通过诉讼外解纷机制予以及时分流化解。

  鉴于以往工会调解成功的案件必须再由法院立案后出具调解书才具法律效力,为进一步简化司法程序,2021年初,吉林省总经与省司法厅多次研商,又成立了省市县三级地方工会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由该委员会出具的调解协议可直接进行司法确认,实现了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的提质升级。今年以来,该省工会成功调解劳动争议485件,一位受益职工喜悦地说:“借助诉调对接平台,仅8个小时,我和工友们就讨回了120多万元欠薪!”

  说起“欠薪”,农民工“被欠薪”问题向来备受社会关注。吉林省总建立的“农民工欠薪应急救助周转金”制度,有效解除了农民工被拖欠工资后的燃眉之急——从2016年起,吉林省总每年列支500万元,为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用工单位临时垫付工资,再由工会追讨。

  据了解,为畅通员工诉求表达渠道,完善劳动争议预警预防机制,吉林省总还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广泛建立员工诉求中心(站、点),将大量可能发生的劳资矛盾消解在萌芽状态。(王阳)

责任编辑:刘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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