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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活职工岗位创新“一池春水”

北京市总工会印发《2021年职工创新助推计划实施方案》

来源:中工网
2021-10-29 10:25

  中工网讯 据劳动午报消息,北京市总工会《2021年职工创新助推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于近日印发,市总工会将继续实施职工创新发明专利助推和创新项目助推工作,对获得职务发明专利的一线职工,市级职工创新工作室和区、局、集团(公司)级职工创新工作室的创新项目进行资金助推。据了解,今年将鼓励职工在首都高精尖产业发展领域进行岗位创新,鼓励职工创新工作室围绕生产一线的技术难题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创新。

  《实施方案》指出,在职工创新发明专利助推方面,鼓励职工立足本职进行岗位创新,重点关注人工智能、医药健康、新能源智能汽车、新材料、科技服务、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智能装备、节能环保、软件和信息服务等首都高精尖产业发展领域。助推条件为: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发明专利,且此项发明专利已在企业生产中得到应用,同时发明专利应为基于岗位创新的职务发明,第一发明人应为持有工会会员互助服务卡的一线职工。助推标准为:每项职务发明专利给予3000元助推资金,每人每年最多享受一次助推。

  在创新项目助推方面,鼓励职工创新工作室围绕企业生产一线的技术难题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攻关、技术交流等多种形式的技术创新活动。重点助推创新工作室正在开展的具有一定科技含量,填补某一技术领域空白,对企业转型升级、技术革新等具有积极推动作用的项目;切实解决工艺技术难题的项目;具有较强的职工技能培养功能,能切实推动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技术工人队伍建设的项目。助推条件为:项目已由企业批准于2021年内立项且拨付启动资金,并在企业立项之日起两年内完成;同一创新工作室申报不能超过2项,获得助推的项目至多1项。助推标准为,市级(示范性)职工创新工作室创新项目助推资金分为人民币10万元、5万元两个等级;区、局、集团(公司)职工创新工作室创新项目助推资金为人民币3万元。需要注意的是,已获得市总工会创新项目助推资金且未完成结题验收的职工创新工作室不能申报。

  鼓励职工岗位创新多年来一直是北京市总工会重点工作。市总工会从2009年开展市级职工创新工作室创建认定工作,自2017年起每年创建认定不少于80家市级(示范性)职工创新工作室。自2018年起,对认定满5年的工作室进行复评审核,对不合格的工作室予以撤销。目前,全市共有市级以上职工创新工作室683家。在组建“跨界”的职工创新工作室联盟方面,北汽集团、北京地铁等企业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和探索,并积累出宝贵的经验。

  根据《实施方案》,本次申报需于2021年11月15日前完成材料报送,有关材料可在北京市总工会网站下载。(劳动午报记者 白莹)

责任编辑:姚怡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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