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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问题导向 规范协商内容

江苏省为快递行业“定制”集体协商指导意见

将规范劳动用工管理、计件单价、劳动定额等作为集体协商的重点内容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2021-10-29 07:33

  原标题:坚持问题导向 规范协商内容(引题)

  江苏省为快递行业“定制”集体协商指导意见(主题)

  将规范劳动用工管理、计件单价、劳动定额等作为集体协商的重点内容(副题)

  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黄洪涛 王伟 通讯员林立兵)10月25日,江苏省总工会、省人社厅、省邮政管理局和省快递协会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快递行业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聚焦加强快递行业劳动者群体合法权益保障,持续提升其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据统计,目前,江苏省快递从业人员数量达到30万,这一群体的权益保障问题广受社会关注。2019年,江苏省总工会联合省邮政管理局和省快递协会,通过委托第三方调研的方式,对全省快递行业300多家企业和2000多名劳动者开展深入调研。调研结果显示:快递行业还普遍存在企业用工规范性不够、劳动者职业归属感不强、安全健康风险突出、社会保障不足、劳动强度与工资收入不匹配等问题。

  继淮安市2019年在江苏省率先开展快递行业集体协商后,江苏省总工会2020年在泰兴市交流推广了淮安市和泰兴市快递行业集体协商的经验。2021年,南京市也开展了市级层面的快递行业集体协商,这些实践探索为《意见》的制定提供了借鉴。

  《意见》明确要求各地充分发挥集体协商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的基础性作用,整合系统资源,强化协同配合,至“十四五”末,推动普遍开展快递行业集体协商,不断增强集体协商质效,逐步提升劳动者权益保障水平。

  《意见》提出,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将规范劳动用工管理、行业最低工资标准、计件单价、劳动定额、休息休假、劳动保护、职业发展等作为快递行业集体协商的重点内容。通过协商引导快递企业增加自有职工比例,履行用工主体责任,逐步实现行业劳动用工规范化;协商确定行业劳动者最低劳动报酬标准,建立劳动报酬合理增长机制;协商合理确定劳动者工作量和劳动强度,保障劳动者依法享受休息休假;协商提升劳动者保险水平,督促企业依法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协商确定企业劳动安全卫生条件,设定符合快递行业特点的快递员休息驿站,不断改善劳动者工作环境;协商完善劳动者职业发展保障,搭建有利于劳动者成长的发展平台,激发广大劳动者创新潜力与创造活力。

  据介绍,为推进各地高质量开展集体协商,针对快递行业特点和劳动者需求,《意见》中提供了行业集体合同参考文本,供各级工会参考使用。

  江苏省总工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意见》的下发,将进一步凝聚多部门合力,推动全省快递行业集体协商工作深化发展,有效协调快递行业劳动关系双方利益,促进实现劳动者体面劳动和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责任编辑:尹文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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