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高新区总工会试行村(居)工会工作者岗位补贴制度 - 工会 - 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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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高新区总工会试行村(居)工会工作者岗位补贴制度

来源:中工网
2021-10-21 16:28

  中工网讯 据河北工人报消息,“我们村工会终于有钱干事了!只要干好工会工作,不但每月有现金补贴,到年底还有奖励,真是给我们的工作注入了‘强心剂’。”10月15日,石家庄高新区所属的东仰陵村工会主席郭威轩看着高新区总工会下发的岗位补贴制度规定,兴奋地说。

  今年9月,在全总蹲点活动河北工作组、高新区总工会的合力推动下,高新区25个村(居)工会全部完成换届工作。高新区总工会在摸底调研中了解到,25个村(居)年龄在45至60岁的农民工共计15000余人,他们普遍学历偏低、就业困难、技能匮乏,存在管理难等问题,加之新当选的工会主席相对比较年轻,缺乏工会工作经验。换届后如何推动村(居)工会工作,让村(居)工会建起来更要活起来,成为高新区总工会一直想要解决的问题。为此,高新区总工会多次召开座谈会听取村(居)工会工作者的意见建议。

  “能不能出台措施,给村(居)工会工作者一定的岗位补贴,激发大家的工作积极性?”在一次座谈会上,宋营镇工会主席周伟红提出了这样的建议。

  “这真有先例,效果还不错。”高新区总工会主席于云川说,之前,依据《中国工会章程》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意见》的有关要求,创新制定实施了《石家庄高新区总工会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工作者岗位津贴实施办法》,激发了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工作者的创新积极性,推动了工会工作顺利开展。

  经与全总蹲点活动河北工作组成员商议,10月15日,高新区总工会创新试行村(居)工会工作者岗位补贴制度,旨在夯实村(居)工会基础,激发村(居)工会干部工作活力。

  按照该规定,本辖区内的25个村级工会和新建村(居)工会组织中,积极配合上级工会工作、由区总工会达标验收符合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标准、能够正常开展工会工作的村(居)工会主席或者工会干事可以享受岗位补贴,每个村(居)工会可申报一名村级工会工作者。补贴标准按照每位村(居)工会工作者每月500元标准,按季度发放。

  凡享受村(居)工会工作者岗位补贴人员,每半年都要向区总工会写出书面工作总结。年终区总工会要对其进行业绩考核,考核结束后,位列前5名的,发放奖状并一次性奖励村(居)工会5000元,奖励村(居)工会主席3000元。

  与此同时,高新区总工会在组织建设、技能培训、困难救助、权益维护等方面制定了村(居)工会工作者业绩考核制度,为村(居)工会工作者指明了工作方向,解决了工会工作者没有工作经验的难题。“我现在已经制作了工会工作计划表,组织农民工开展技能培训,增加设施,丰富村工会会员文化体育活动。”宋营镇八方村工会主席双春宁说,考核制度明确了指标任务,让大家工作有了方向,干劲也更足了。(河北工人报记者高超 通讯员陈秀霞)

责任编辑:李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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