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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快递行业签订“1+3”集体合同

明确最低工资标准,快递员吃上“定心丸”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2021-10-20 07:19

  原标题:沈阳市快递行业签订“1+3”集体合同(主题)

  明确最低工资标准,快递员吃上“定心丸”(副题)

  中工网沈阳10月19日电(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刘旭)今天,辽宁省沈阳市快递行业集体合同签约仪式在该市职工文化体育中心举行。顺丰、美团、圆通、申通等15家主要快递企业职工方代表和企业方代表在《沈阳市快递行业集体合同》上签字,并分别由企业、工会签字盖章。据介绍,集体合同将覆盖快递法人单位400余家、职工2万余人,为确保合同切实履行,沈阳市总还专门为这15家企业聘请了15名法律监督员。

  “这给我们吃了‘定心丸’,可以更加踏实地工作了。”今年22岁的美团快递员胡志勇,来自黑龙江齐齐哈尔农村,已经做了3年快递员。

  今年以来,沈阳市总通过大量细致工作,在这15家快递企业成立工会联合会,1万多名员工成为工会会员。为了更好地保障行业员工的合法权益,沈阳市总与这些快递企业逐个进行协商,就签订行业集体合同达成共识。

  据介绍,此次签订的是“1+3”集体合同,“1”为《沈阳市快递行业集体合同》,“3”为《沈阳市快递行业工资专项协议书》《沈阳市快递行业劳动安全卫生专项协议书》《沈阳市快递行业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协议书》。集体合同对快递员工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与卫生、劳动保险和福利、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职业培训等都做出了明确规定。以“劳动报酬”一项来说,合同明确快递行业最低工资(不包括福利、加班加点工资、高温低温津贴及个人缴纳五险部分)标准为1950元,小时最低工资为19.7元;其中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和康平县为1680元,小时最低工资为17元。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是产业工人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应该积极推动解决好这一群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急难愁盼问题。”沈阳市总工会主席顾少清表示,市总在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印发《关于做好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工作的实施方案》,探索打造“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服务联盟”,建设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策划推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万人意外伤害和重大疾病保障行动”,用一个个暖心的服务项目,吸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加入工会。截至目前,全市新就业形态工会会员达5.8万人。

责任编辑:李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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