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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总工会为持卡会员发放补贴金4448.7万元

来源:长春日报
2021-09-09 09:25

  原标题:长春市总工会为持卡会员发放补贴金4448.7万元

  长春日报讯 (长春日报记者 揣晓倩 通讯员 姚远)近日,市总工会发放了2021年第二季度工会会员服务卡在职职工住院医疗、非工伤意外伤害及家庭火灾损失补贴金,共为1.9万人次发放补贴金368万元。截至目前,市总工会已累计为持卡工会会员13.9万人次发放补贴金4448.7万元。

  今年2月,长春市某中学职工李某家中发生电火,李某身体重度烧伤、肺部吸入性损伤,家中财物受损。按照相关补贴办法,市总工会向其发放家财火灾损失补贴金1万元、非工伤意外伤害补贴金4000元,同时,依据他住院产生的费用,又发放住院医疗补贴金630元,合计发放14630元。这些补贴犹如“及时雨”,使李某一家感到温暖。

  为了打通工会组织联系服务职工的“最后一公里”,自2014年起,市总工会面向全市在职职工发放工会会员服务卡,持卡会员可免费享受住院医疗、非工伤意外伤害以及家庭火灾损失补贴。为了进一步提升普惠服务水平,扩大持卡会员受益面,自今年1月起,市总工会取消了住院医疗补贴金的给付门槛。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持卡会员,按照医保报销范围内自付费用(不含起付线、自理费用、自费费用)的15%核算补贴金;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保关系在长春地区以外的持卡会员,按住院费用总额的22.5‰核算补贴金,在一个年度内,补贴不限次数,单笔补贴金最低给付20元,累计最高补贴6000元。

  持卡会员因意外伤害造成残疾,最高补贴5000元;因意外伤害造成身故,补贴标准为20000元;会员若是在长春地区且本人有产权的房产发生火灾,最高按损失金额的10%核算补贴,最高可得补贴金10000元。

  几年来,市总工会坚持“普惠”与“特惠”相结合,通过落实工会会员服务卡在职职工补贴政策,帮助职工缓解因住院医疗、意外伤害等原因造成的经济负担,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职工的医疗保障水平,对长春市基本医疗保险起到补充作用,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李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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