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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开发区总工会开展会员医疗互助互济活动 为会员及家人再添一份保障

来源:中工网
2021-09-08 10:39

  中工网讯 “自付费用3万元(含)-5万元(不含),按10%互助互济;5万元(含)-10万元(不含),按15%互助互济;10万元(含)-20万元(不含),按20%互助互济;20万元(含)及以上,按25%互助互济。互助互济救助金额四舍五入计算到个位数,上限为5万元。”这是《廊坊开发区2021年度在职会员医疗互助互济活动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参与者自付医疗费用,划分的4个互助互济金额标准。

  值得一提的是,参与当期活动职工会员本人或直系亲属(会员本人父母、配偶、子女),患病导致2021年度在三甲医院医疗费总额,减去医保支付金额、商业保险支付金额、2021年度“廊坊市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救助金额、其他报销金额后,自费金额3万元以上的均可申请互助互济。参与会员家庭,申报患者为同一人时,仅限一位会员申请。为呵护全区职工会员及家人身体健康,再添一份保障。

  据了解,为进一步健全多层次医疗互助保障体系,提高职工群众医疗互助保障水平,对全区在职会员因病造成生活困难进行互助互济,廊坊开发区总工会自2019年12月初就开始酝酿起草互助互济活动实施办法。12月6日召开工会代表座谈会研究讨论,12月9日在开发区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建议,12月10日至18日实地走访57家企业征求意见建议。同时征求机关工会意见建议,经法律顾问审核把关修改完善,提交开发区工委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4月正式印发实施。

  作为廊坊市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延伸和强化,《办法》明确:依法建立工会组织、正常向开发区总工会缴纳工会经费、参加同期廊坊市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在职会员可自愿参加。每人缴纳互助互济金不低于100元,开发区总工会2021年度补助金额不低于100万元。活动当期,活动结余资金转入下期活动使用。

  为确保每一笔互助互济金都用到参与职工身上,活动专门邀请开发区审计部门进行全程监督,接受社会第三方机构对活动进行资金监管,同时在开发区网站全方位公开活动信息情况。

  据统计,廊坊开发区在职会员医疗互助互济活动,2020年度累计救助33人,发放救助金346096元。本年度互助互济活动,正在有条不紊开展中。(据《河北工人报》消息 河北工人报记者郭成 通讯员崔朋)

责任编辑:李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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