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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有望参加职工医保

来源:中工网
2021-09-17 15:05

  中工网讯 据江苏工人报消息,9月16日,《江苏省“十四五”医疗保障发展规划》正式发布。据省医保局局长周英介绍,这是江苏省社会保障制度自建立以来的第一部医疗保障领域专项规划。紧扣“十四五”总体要求,结合江苏实际,此次规划提出了12项重点任务、46项举措,勾勒出江苏“十四五”医疗保障发展的新图景。

  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有望参加职工医保

  截至2020年末,江苏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7967万人,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

  根据《规划》,“十四五”期间,江苏省将优化提升参保结构,持续提升全民医保参保质量,推动职工、居民等各类人群规范参保。完善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措施,将非本地户籍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参保范围。

  江苏省将根据就业人口、城镇化率等指标,科学合理确定年度参保扩面目标,逐步实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劳动就业人口为参保扩面对象。鼓励个体工商户和农民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打通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劳动年龄段居民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转换路径,引导更多群众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全面落实居住证参保政策,更好实现居民在常住地参保。

  到2025年,江苏基本医保、生育保险参保率将稳定在99%以上。

  大力发展补充医保  目录外费用也可报销

  “十四五”期间,江苏将大力发展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建立健全补充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有效衔接、互为补充的政策体系,提供多层次制度供给,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保障需求。

  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保本微利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产品,将医保目录外的合理医疗费用纳入保障范围。建立健全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产品优选、考核评估机制,突出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产品设计、销售、赔付等关键环节监管。落实数据共享、产品设计、宣传推广、“一站式”结算等支持举措,按规定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扩大职工补充医疗保险覆盖面,完善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筹资、待遇政策,探索建立企业和职工共担筹资机制。规范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管理,提高职工补充医疗保险资金共济能力。

  充分发挥工会、慈善组织、红十字会等群团组织在减轻大病患者医药费用负担方面的作用。支持医疗互助有序发展。鼓励社会慈善捐赠,支持医药企业设立慈善医疗援助项目,扩大慈善救助覆盖面。建立健全罕见病用药保障机制。

  遇突发疫情,医保基金先预付后结算

  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让江苏医保经受了从未有过的考验。据了解,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为及时救治患者,江苏全面免除确诊和疑似患者医疗费用,第一时间预拨医保基金33.9亿元,确保所有患者都能得到及时救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同时,还出台了15项医保公共服务“不见面”办理举措,保障疫情期间参保人员的医保服务需要;执行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阶段性减半征收政策,为全省102.7万家单位减征基本医疗保险费149.39亿元。

  《规划》明确,江苏将完善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遇突发疫情等紧急情况时,确保医疗机构先救治、后收费,医保基金先预付、后结算。

  健全重大疫情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制度,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落实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费豁免制度,有针对性免除医保目录、支付限额、用药量等限制性条款。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下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医疗服务价格应急调整机制。建立医疗保障服务应急供给机制。统筹医疗保障基金和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使用,提高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付比例。(江苏工人报记者 徐嵋  实习生 谢啸轩 朱欣悦)

责任编辑:刘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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