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西崇左出台新政策支持生育三孩
广西日报崇左讯(记者管林华 通讯员李鸿熙) 近日,记者从崇左市相关部门获悉,该市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已将参保职工符合政策发生的三孩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参保城乡居民符合政策发生的三孩生育医疗费用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
据悉,自今年5月31日起,该市参保人员符合政策规定发生的生育三孩相关医疗费用自费结算的,可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补报销,生育津贴按规定补支付。
同时,医保经办部门采取承诺制模式对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的生育医疗费用进行审批,取消对《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的审核。参保人员只需凭结婚证和个人承诺书等证明材料便可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结算生育相关医疗费用,实现全市参保人员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免垫支、零跑腿”。
此外,该市各级医疗经办机构还推行新生儿预参保登记和待遇保障联办服务。目前,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实现新生儿基本医疗保险预登记政策,新生儿出生后办理预参保登记,出院时便可直接结算报销有关医疗费用,减轻新生儿家庭负担和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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