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吉林出台司法救助新规助推乡村振兴
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柳姗姗)近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联合省委组织部、省乡村振兴局共同出台《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帮扶衔接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明确救助原则、救助对象和各部门救助任务,力求通过协同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切实解决农村低收入当事人的实际困难。
《意见》强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审判执行、检察工作过程中,发现农村低收入当事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应当依法及时启动司法救助工作程序,帮助其解决生活面临的急迫困难,并在案件办结后及时将相关情况反馈至乡村振兴部门和乡村党组织。
根据《意见》,乡村振兴部门、乡村党组织和驻村干部在工作中发现因案致贫返贫的农村低收入当事人,应当作为司法救助案件线索,及时移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接到司法救助案件线索,经审查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应当依法及时启动司法救助工作程序、优先办理,并向乡村振兴部门和乡村党组织反馈案件办理情况。
亿万职工的网上家园
关于我们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3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