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台风“灿都”影响,上海这几天风雨交加!昨天(9月13日)一段视频刷屏朋友圈。
视频中一女子撑伞在街边正常行走,意识到被风刮来的广告牌时,已来不及躲闪,最终不幸被砸中,所幸目前该女子身体并无大碍。
视频截图
据了解,该女子黎某当时是在上班途中,刚好步行至长风大悦城星巴克处,被刮风造成底部滚轮移动的站立式广告牌(4*1.5米)砸伤。
事发后,多名热心路人和周边商户工作人员立即施以援手,抬走展板,将黎某救出,并迅速送往医院救治。经诊断,黎某三颗门牙掉落,脸部两处挫伤,无生命危险,未缝针。
台风天气下,出行一定要注意安全!
那么问题来了,上下班途中遇到这样的情况,算工伤吗?极端天气不能按时赶回上班会扣工资吗?恶劣天气下,这些劳权知识你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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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途中因大风被广告牌砸伤,能否认定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遇大风天被刮倒的广告牌砸伤,雨天路滑摔倒受伤等情况:
虽然发生在上下班途中,但并未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是不能认定工伤的。
但如果发生在单位派职工外出工作的路上,事故地点虽不属于通常的工作地点,但可视为工作场所的延伸,且属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原因,所以应当认定为工伤。
进入单位内部范围,还没走到工作岗位,也还没到正点上班时间,在单位内部的道路、广场、走廊、楼梯、厕所等地方摔伤,算工伤吗?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该认定为工伤。
上下班前后在单位内部的道路、楼梯、走廊、厕所等地方走路或骑车摔伤,都可以认定为工伤。
如果用人单位不给职工申报工伤认定,怎么办?
答: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认定期一年为限,千万不要超出时效。
2
极端天气不能按时赶回上班会扣工资吗?是否算旷工?
如果本市发布台风、暴雨、暴雪、大风、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红色预警,那么,根据上海2019年修订的《关于本市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的实施意见》规定:“应当上班而不能按时到岗的职工,要及时与本单位联系。职工因气象灾害红色预警造成误工的,用人单位不得作迟到、缺勤处理,不得扣减工资福利,不得用法定假日、休息日作补偿,不得以此理由对误工者给予纪律处分或解除劳动关系等。
如果公司以员工未能按时到岗为名开除,员工可以考虑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进而主张权益。
3
恶劣天气下还要继续工作,违法嘛?
是的,涉嫌违法了。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2条、第38条来看,比如大风大雨、雷雨天气,为赶工期,强令冒险作业,职工可予拒绝,检举,控告,或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构成犯罪的,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位上班族注意:
台风天气下,上下班路上一定要注意安全!
危险主要来自高楼上的广告牌、悬挂物(如年久失修的空调、晾晒的物品、花盆、破旧的窗户等)。
要警惕周围的潜在危险,如果有阳台尽量远离墙根行走,如果无阳台,尽量贴着墙根行走。还有尽量避免外出或走在高层建筑物下。
(据上海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申工社”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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