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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节”招工难不能触碰法律底线 招用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违法

来源:中工网
2021-09-08 14:25

  据天津工人报消息,中秋、国庆两节将至,记者了解到我市餐饮、酒店、超市、商场等单位用工增多,一些用人单位招用职工时存在不规范的问题。市人社执法总队负责同志介绍,节日期间是人社行政执法机构接到举报投诉较多的时间段,一些用人单位因为急于招工,简化用工手续,造成劳动用工法律风险。比如,个别用人单位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即童工),违反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相关规定。

  劳动执法部门详解禁止使用童工政策规定

  市人社执法总队负责人介绍了国务院颁布的《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相关规定:一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二是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三是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四是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外出务工或从事个体经营活动。同时,《禁止使用童工规定》规定,对于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加倍处罚,并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介绍一人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职业中介机构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并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吊销其职业介绍许可证;用人单位未保存录用登记材料,或者伪造录用登记材料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1万元的罚款;无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单位以及未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使用童工或者介绍童工就业的,依照本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标准加一倍罚款,该非法单位由有关的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取缔;童工患病或者受伤的,用人单位应当负责送到医疗机构治疗,并负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童工伤残或者死亡的,用人单位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用人单位还应当一次性地对伤残的童工、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赔偿,赔偿金额按照国家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计算;拐骗童工,强迫童工劳动,使用童工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使用不满14周岁的童工,或者造成童工死亡或者严重伤残的,依照刑法关于拐卖儿童罪、强迫劳动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人社执法总队负责人提醒用人单位,为避免出现招用童工的违法行为,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必须核查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对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一律不得录用。用人单位录用人员的录用登记、核查材料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有关部门核实核查。

  市人社执法总队负责人提示广大用人单位和群众,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打击非法介绍、使用童工,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支持和参与。任何人发现本行政区域内介绍、使用童工违法行为线索的,可向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人社部门举报,人社部门将依法受理举报投诉,并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依法查处,营造良好用工氛围,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招用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最高可判7年以下徒刑

  天津晟曌律师事务所主任赵欣媛认为,目前个别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招聘童工,主要是因为现在快到中秋、国庆两节,而在节日期间餐馆等生意兴隆,招工比较难,个别经营者心存侥幸心理,认为可先忙过一阵再说。其次还有一些是经营者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造成的,这就需要社会各方面对用人单位禁止使用童工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宣传,使经营者了解到使用童工不仅会给童工本人身心造成严重危害,而且还会使经营者面临很大的法律风险。据其介绍,目前除国务院颁布的《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外,我国多部法律法规也都明确严禁招用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的规定。如《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典》第十七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法律上设定童工为不满16周岁的用工。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如果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劳动的,是属于违法行为,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是国家法律对低龄未成年人的重点保护措施。《劳动法》第十五条也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第九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赵欣媛主任介绍,招用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不仅面临行政处罚,严重的还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244条规定:“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造成事故,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天津工人报记者 赵桐岩)

责任编辑:尹文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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