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报讯(记者岳珊)“近年来,灵活就业日渐在就业市场成为常态。目前,虽然一些城市已经在进行关于非传统用工方式职业伤害的保险保障试点,但在政策实施过程中仍存在推进不理想等状况。”出席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的住津全国政协委员、滨海新区政协副主席蔡庆锋表示,鉴于现行的工伤保险制度对于目前非传统用工方式的职业伤害保障缺位,亟须调整现行工伤保险制度,以实现对灵活就业人员的权益保障。他提出建立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的建议。
“新经济新业态的去劳动关系化,造成大量从业人员的职业伤害无从保障,必须通过一种社会化的保障机制来保障安全和稳定,首先就是职业伤害的保险保障。”对此,蔡庆锋建议从立法层面进一步规范此类劳动关系。探讨采取社会保险模式,单独建立职业伤害险,解决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风险问题;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及时修订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规章,将限定于稳定劳动关系的现行工伤保险制度扩展至全部有劳务收入群众的职业伤害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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