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首例森林资源“以劳代偿”公益诉讼案宣判 - 公益 - 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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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林:首例森林资源“以劳代偿”公益诉讼案宣判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2021-10-21 10:34

  中工网讯 日前,经广西桂林市临桂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临桂区法院以失火罪判处被告人龙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两年,判令其向社会公开道歉,承担对被破坏的生态资源进行生态修复的民事责任。该案是桂林市首例涉森林资源“以劳代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今年2月24日,广西临桂镇独峰村男子龙某在该村翻沟岭山场用打火机点火燃烧杉树树枝,导致森林火灾。因被告人认罪态度、悔罪表现好并积极赔偿,同村林地被毁受害人也出具了谅解书,不追究龙某民事责任。检察院对被告人提出了从轻处罚量刑建议。同时,考虑到龙某已71岁,检察院建议让其“以劳代偿”承担生态修复责任。龙某须在3年内完成在失火地植树1000棵的生态修复任务,并且管护6年,保证存活率达80%以上。法庭对建议予以采纳。庭审结束后,村委会将对龙某完成生态修复任务进行监督并提供相应支持。(秦奕明 唐晓萍)

责任编辑: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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