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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诊怀孕幼女进行人流手术不报告,严肃追责!

来源:工人日报客户端
2022-05-27 16:02

  原标题:接诊怀孕幼女进行人流手术不报告,严肃追责!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卢越

  私营医疗机构接诊怀孕幼女不报告,导致未成年人持续遭到侵害无人保护,被严肃追责。5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一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追责典型案例,披露了这一案例。

  2020年12月,孙某汝与孙某某(女,未成年人)通过网络认识。自2021年2月起,孙某汝在明知孙某某未满14周岁的情况下,多次奸淫孙某某致其两次怀孕、流产。孙某某的母亲得知此事后报警。2022年1月27日,辽宁省东港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对孙某汝提起公诉。同年3月21日,东港市人民法院判处孙某汝有期徒刑十年。

  经查,孙某汝曾于2021年10月带孙某某在东港市某门诊部做人工流产手术。该门诊部妇科医师季某某在明知孙某某为未成年人,无监护人陪同、签字确认的情况下,为其进行人工流产手术,且未向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报告该情况。另据查证,该门诊部不具备开展计划生育手术的执业资格许可。

  东港市人民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该门诊接诊医务人员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问题后,向东港市卫生健康局通报了相关情况,建议对涉案医疗机构和人员依法追责。东港市卫生健康局依据调查核实的事实,对涉事门诊部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并注销相关科室;对医师季某某给予暂停六个月执业活动的行政处罚。

  为切实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实,东港市人民检察院会同市卫生健康局组织辖区内相关医疗机构开展了为期一周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强制报告制度专题培训,通过电子屏幕、微信、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组织法律法规宣传,切实提升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依法强制报告意识。

责任编辑: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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