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 据南通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工委依纪依法对小海街道综合执法队协管员吴某违法问题调查处置,同时开展问责调查。
通报称,小海街道综合执法队协管员吴某,由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小海街道综合执法队协管员施某某,给予政务记大过处分。小海街道综合执法队协管员陈某,给予政务记过处分。小海街道综合执法队队长钱某,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予以组织处理。小海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公室主任邢某某,给予政务记过处分。南通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党组成员、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沈某某,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此前报道,南通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接警后迅速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经查,违法行为人吴某(男,小海街道城管协管员)在管理流动摊贩的过程中,对被侵害人张某(女)实施了故意损毁财物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吴某的上述违法行为予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1000元处罚。
南通发布微博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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