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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届中国新闻奖、第十六届长江韬奋奖
部分中央主要新闻单位、全国性行业报初评结果公示公告

邓新建

2020-05-27 10:09:12

邓新建同志事迹材料
平凡的记者,不平凡的职业生涯

  邓新建简历

  1976年9月至1978年10月  广东省始兴县农科所知青

  1978年10月至1995年10月 广州警备区、广东武警总队、边防总队服役战士、干部、副处长

  1995年11月至1998年4月    法制日报社广东记者站记者

  1998年4月至2003年3月     法制日报社广东记者站副站长

  2003年3月至今              法制日报社广东记者站记者站长

  主要奖项:

  “全国优秀新闻工作者”由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颁发(国家级)

  “全国综治工作先进个人”由中央综治委颁发(国家级)

  “中国新闻奖”由中国记者协会颁发(国家级)

  “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好新闻奖”一等奖,由中央综治委颁发(国家级)

  “司法部优秀共产党员” 由司法部颁发(省部级)

 

  这是我36年新闻从业生涯中最难忘的时刻:2009年11月8 日上午九时,在首都北京,我和全国近百名同行受到了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见,从他们手中接过了“全国优秀新闻工作者”证书。

  证书一直被我精心珍藏。回首三十多年的风雨历程,我从一名部队的军事新闻工作者转行为专职政法记者,成长之路印证了这样一句话:辛勤耕耘,必有收获——2011年获“中国新闻奖”三等奖;2009 年获“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新闻奖”一等奖;每年均获多个省部级新闻一、二等奖;2005年被评为“全国综治先进个人”、2007年被评为“司法部优秀党员”;2019年至今,连续十六年获法制日报社考评优秀及先进工作者……

  这些奖项和荣誉,记录并见证了我对新闻事业的执着追求和付出。

  发挥专业特长 为国家法治建设建言献策

  从部队转业到法制日报社以后,为了当好一名称职的政法记者,我专门用3年时间攻读了北京大学法律系课程,努力将自己打造成一名既懂新闻学又懂法学的“专家型记者”。

  我认为,作为政法记者,除了做好日常报道之外,还要以自己的法律知识和专业素养,为推动和完善国家的民主与法治建设尽己所能,建言献策。

  记得香港回归前夕,广东沿海出现了较大的偷渡潮。针对这一现象,我赶赴粤港边境一线实地考察,并采访了广东省公安厅有关领导及法律界专家。我根据掌握的调查结果,对比《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条文,进行仔细分析后发现,《基本法》第三章第二十四条有遗漏之处,容易让偷渡者钻空子。于是,我写出了一篇有理有据的内参《香港基本法第三章第二十四条有补充之需》,得到了中央领导的批示,立法机关据此及时修改了《基本法》的相关条文。

  九十年代的南海问题日益复杂化,我在有关部门的帮助下,奔赴南沙群岛一线调查采访。根据掌握的第一手资料和有关专家学者给出的观点、建议,以《南沙主权问题及其对策》为主题,分三期发表了内参,得到中央高层多位领导人的批示,为国家决策层处理南沙群岛一系列敏感问题提供了有益的参考。时任外交部长钱其琛同志还亲自与我约谈相关情况。

  1997年我跟踪调查了黑社会性质团伙向中学生渗透、严重影响校园安全的问题。写成内参后,引起了国务院及公安部的高度重视,时任国务院总理李鹏、中央政法委及公安部主要领导都作了批示。校园安全问题因而引起了各级党委和政府更高程度的重视。

  这些年来,我还针对当前社会治安问题、金融犯罪问题、内地与港澳地区法律衔接等问题,采写了许多报道和内参,多个内参得到了国家及相关领导人的批示。

  忠诚新闻事业  数次与死神惊险擦肩而过

  此次,单位推荐我参加本年度“长江韬奋奖”评选,我很感激单位领导同仁的信任,也感激命运对我的眷顾。

  其实,此时的我,正处于急性心肌梗死植入支架抢救后的康复期。2018年3月份,我受报社委派,采写一组反映“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系列报道,作为中央政法委、国家农业农村部五月份在广东召开“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研讨会的前期报道。我意识到,这是贯彻中央依法治国,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好题材。于是,我积极投入该系列调查采访中,自驾车走访了粤东、粤北大部分农村地区,白天采访,晚上整理资料、写报道。当系列报道刊发至第4篇时,我从欠发达地区清远市转战农村建设相对发达的深圳市继续进行调查采访。由于多日连续超负荷工作,劳累过度,我驾车刚到达深圳,忽感胸口发庝,全身冒汗、立刻靠边坐在地上。此时,我脑子虽然清晰,却连掏手机打电话求救的力气都没有了,而身边又没有人,这一刻我想“完了,完了。”

  不幸中的万幸,我被两名公安巡警发现,他们立即拨打120救护车,把我送往医院,四十分钟内完成了心脏主动脉植入支架疏通手术。救回一命!

  2000年7月15日,也是我实地采访中“劫后余生”的一次可怕经历。

  当时我受上级委派,参与到由中纪委、广东省纪委组成的调查组,到广东省汕头市调查一宗大案,作为“信得过、靠得住、拿得出”的唯一一名记者,被“先期介入”到案件调查工作中来。经过近两个月严谨细致的努力,调查工作有了突破性的进展,我的记录本也用了满满的四五本。7月15日深夜,不幸的事发生了,调查组住宿的汕头市迎宾馆2号楼突发大火,睡梦中的人们惊醒后,纷纷择路逃出火海,而与我相临房间的广东省纪委两名干部因保护调查材料(事后查明他们将文件柜搬入了洗手间),来不及逃出火海而殉职。

  像这样在新闻采访中的危险经历还有不少:如深圳市清水河化学品仓库发生大爆炸,我冒着再次多点发生爆炸的危险,作为唯一在现场的新闻工作者,不顾危险,忘了生死,不断拍照、记录现场,为灾后调查取证,表彰英模掌握了第一手资料,许多中央和地方媒体使用了我的图文;又如现场采访“南海警匪枪战”,警匪双方互相对射,我身旁不到一米的一名警察中弹负伤……

  俯身奔波基层 “试验田”的发现和推广者

  广东是改革创新的“试验田”,我善于从纷繁的线索中挖掘有价值、可在全国推广的经验和做法。

  1998年,广东省阳江市首创法制副校长制度,我深入阳江中小学采访,报道在《法制日报》刊发后,引起了中央的重视,并通过各种方式迅速在全国推广。

  经过数年的持续跟踪,在惠州探索法制副主任参与社会治理经验成熟的情况下,我采写了系列报道,首篇于2012年4月1日在《法制日报》整版刊发。该系列报道引起了中央和广东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随后,由中央政法委、广东省委政法委和法制日报社组织了专家研讨会。时任全国政协副主席、法学大家罗豪才在会上指出,惠州此举为“软法之治的乡土实践”。持续的培育和宣传,推动了广东省委、省政府于2014年5月出台意见,以脱胎于惠州的法制副主任为样本,部署在全省实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如今,该项制度已经在全国推广。

  作为政法记者,我敏锐地捕捉到广东英德市以“谁执法谁普法”为抓手构建“大普法”格局,非常符合我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于是又一次热血澎湃赴英德采访后,总结出了英德23个政府部门牵头、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普治并举”的模式,并于2014年6月23日在《法制日报》头版头条刊发,标题就是《谁执法谁普法》。报道引起高度关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7年5月17日印发意见,在全国实施“谁执法谁普法”制度。

  回顾从部队转业到地方当政法记者的历程,我坚定地认为,我当时的选择是正确的:每年发稿和内参数百篇,三十年来获得过各种奖项无数。

  我们总编室的夜班编辑经常“抱怨”:“老邓晚上的电话总是最多,一会说这里有个什么亮点,一会说那里有重要突发,总忘记自己也是快到花甲之年的人了。”

  也正因为如此,我也很欣慰自己选择了新闻记者作为终身事业——因为热爱,所以执着,所以有激情,所以让我变得年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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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贾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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