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号建议”关系的是“一号大事”
□蒋安杰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未成年人的安全是每一个家庭、每一个孩子的父母高度关切的,更是留守家庭、留守孩子父母心中难以放下的。3月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最新数据显示,性侵案件与2018年同比上升30%,不得不说是触目惊心的。未成年人被性侵事件每每曝出,就刺痛着公众的神经,学校师德建设,学生安全问题,尤其是未成年女生的人身安全问题,已经成为社会普遍关心关注的问题。
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相关案件时,发现了这一具有普遍性问题,经过党组研究,决定发挥检察机关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向教育部发出“一号建议”,这既是检察机关的职责所系,又是检察机关的社会责任担当!是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推动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化的重要方面!
一直以来,有人认为,检察建议不过就是个建议,能有什么样的作用,人家不重视又能怎样呢?据说也确实存在检察建议被相关部门搁置、泥牛入海的情况。
检察建议落实难,特别是有关社会治理的建议落实难,关键在于都是难啃的硬骨头,有些问题不是没发现,而是难解决,一些检察机关存在畏难情绪,缺乏攻坚克难的勇气和担当,重视不够、办法不多、韧劲不足、借力不善;一些人甚至认为检察建议不是硬任务,可做可不做,做不做无所谓,成不成不在我。
检察建议落实难,难在一些被建议单位还在“沉睡”中,直到“公堂上对簿”才能被震醒。有的源于工作上长期的惰性,害怕解决落实起来有困难,强调客观理由,能推则推,能拖就拖;有的甚至认为检察机关是多管闲事;有的出于理解认识上的偏差,认为检察机关的建议不是硬性要求,听不听由我。
而“一号建议”的实践证明,事在人为,路在脚下。“一号建议”就是社会治理在检察环节的标本兼治,是检察机关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在实践、贵在落实的生动体现。
此次检察系统与教育部门的“联合发力”,让我们欣喜地看到,25个省级领导在“一号建议”上批示,在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指导下,“一号建议”在教育系统没有遭遇“肠梗阻”,教育部为此连续下发两个通知,从中央到省里、市里、县里直到村镇,“任督二脉”基本打通,这也许是如此短的时间内却取得超乎想象的成效之原因所在。
未成年人司法制度是衡量一个国家司法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此次内设机构改革,高检正式设置了未成年人检察厅(第九检察厅),体现了党中央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高度重视,更是实现了国家层面未成年人司法专门机构的里程碑式突破。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事关亿万家庭的幸福,事关国家长治久安,关爱未成年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一号建议”关系的是“一号大事”,关系到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于社会,是担当,是守护;于检察,是标杆、是示范。“一号建议”仅仅是开始,未检工作仍然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