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公共安全追究刑责
到案后,涉事人员交当地警方依法处理,唐某等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因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今年4月,唐某等4人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9月,唐山市古冶区人民检察院以4被告人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公诉到古冶区人民法院。这也是唐山市第一起无人机“黑飞”犯罪案件。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唐某、金某某、刘某、郭某4人的行为违反了航空管理法规,放飞无人机未向中部战区申请飞行空域、飞行拍摄计划,扰乱了空中管制秩序,造成严重后果,危害了公共安全,已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鉴于4名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积极赔偿民航经济损失,合议庭综合案情后,对4名被告人均作出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的判决。。
据介绍,古冶区法院在网上对这起案件进行庭审直播,近万人在网上旁听了案件审理。之所以这样做,该案审判长、古冶区法院副院长秦连国告诉记者,这起无人机“黑飞”犯罪案涉案事实新奇、社会关注度较高,进行庭审直播不仅能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也可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秦连国表示,随着科技进步,无人机广泛走进百姓的工作与生活中,虽然其购买方便、操作简单、价钱便宜,但不能随意飞行使用,必须遵守《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法律法规,高空飞行需要向有关部门申请飞行计划、飞行区域。他请大家切记,操纵无人机稍有不慎就有可能违法,甚至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必须提前申报依法飞行
近年来,除了无人机,动力伞、热气球等低空飞行航空器种类日益繁多。这些航空器给人们生产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由于自主导航和通信能力都很弱,极易出现偏离预定航线和空域的情况,有可能危及空中管理秩序和重要目标安全,甚至引发军队、民用航空的空中险情,对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影响。
记者梳理发现,无人机“黑飞”威胁公共安全尤其是民航安全事件已经发生多起。对此,2017年6月1日,民航局正式实施《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要求最大起飞重量为250克以上(含250克)的民用无人机拥有者须进行实名登记。
实名制是无人机监管迈出的重要一步,有助于摸清现有民用无人机的数量,掌握无人机拥有者的基本信息,从源头上加强对无人机的管理。但对于广大飞行爱好者以及从事无人机飞行的人员来说,更重要的是在无人机飞行之前,必须事先向相关部门办理飞行任务申请,报请审批手续,获得批准后才能组织实施飞行作业。
“任何飞行活动都必须以确保国家空防安全、公共安全和个人安全为前提,这是应尽的飞行义务。擅自操纵航空器升空是违法的,触犯刑律的将受到法律追究。”秦连国反复强调,无人机不是想飞就能飞,飞行之前一定要向相关部门申请报备,得到允许后再依法飞行。
古冶区这起无人机“黑飞”事件发生后,有军方人员介绍,按照规定,无人机从业人员必须考取相关资格证书,通用航空任务飞行实施前,必须按照国家飞行管制规定向所在地区飞行管制部门提交飞行计划申请。
据了解,通用航空任务飞行办理申报手续的,航空摄影和遥感物探,由任务所在地民航管理局相关的战区协商批准;除遥感物探、航空摄影外的其他通用航空飞行,可直接向战区空军申请飞行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