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上低速行驶易致恶性事故
//www.workercn.cn2018-04-08 07:23:30来源: 法制日报
分享到: | 更多 |
■以案释法 法院审理认为,因涉案两车均存在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情形,综合衡量两车违法原因,确认原、被告赔偿责任按七三比例划分。关于责任承担方式,主审法官介绍,涉案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了交强险,事故发生的损失应首先在交强险责任分项限额范围内承担,不足部分由侵权人承担。车辆挂靠运行期间发生损失的,被挂靠单位对侵权赔偿义务人负担的部分承担连带责任。 法官庭后提醒,低速行驶不仅影响了高速公路的行车秩序,降低了通行效率,而且会迫使其他车辆从两侧行车道、应急车道超车,致使造成剐蹭、追尾事故几率上升,特别是在转弯、上坡路段极易引发恶性死亡事故。请驾驶员依据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不要超速也不要低速行驶,遵守道交法规定安全驾驶。
编辑:昕亚
蜜蜂飞进驾驶室 司机“赶蜂”致车侧翻乘客... 2014-01-02 |
四川西昌高速路载有30吨黄磷车翻覆发生爆... 2014-03-10 |
市民闯红灯被撞死 路边司机鸣笛提醒反被家... 2015-03-21 |
乘客高速路下车被撞亡 停车司机被判担责1... 2015-10-16 |
车自燃烧毁路面 司机被索赔 2015-10-27 |
男子醉驾摩托车高速路逆行肇事身亡 同饮者... 2015-11-01 |
一家四口高速路翻车 收费所及时救助 2016-02-16 |
一家四口高速路翻车 收费所及时救助 2016-02-16 |
通过驾考未拿驾照 男子被撞伤反担责三成 2016-02-28 |
爱车自燃烧毁 车主投了自燃险为啥保险公司... 2016-05-11 |
关于中工网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2957号 |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70038)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1630) | 京ICP备11015995号-1 | 联系我们:zgw@workercn.cn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媒)字第185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2008-2022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70038)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1630) | 京ICP备11015995号-1 | 联系我们:zgw@workercn.cn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媒)字第185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2008-2022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